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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4版)

  ■

  现修改为: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公司发起人为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湖文和陈雪玲。全体发起人以货币形式认购公司股份,于2008年7月14日止全额认购完成:

  ■

  原第二十一条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原第一百二十七条为: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5-010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5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07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本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5年1月20日止,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40,774.83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774.8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315号《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晨光文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0,774.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5-011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5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07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5年1月20日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40,774.83万元。自2015年1月21日起至2015年3月26日止,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61.78万元。在置换自筹资金并扣除已使用金额后,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949.3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2、保本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进行投资理财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晨光文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5-01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南京兆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晓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日用品、塑料制品、日杂用品、五金电器、电脑及耗材销售。

  住所: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76号

  2、南京晨日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晓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日用品、塑料制品、日杂用品、五金电器、电脑耗材销售。

  住所:南京市下关区姜家园20号

  3、南京优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晓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塑料制品、日杂用品、五金、电器、电脑及耗材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住所: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16号

  4、无锡市创意晨光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粉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礼品、玩具、劳保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家具、针织品的销售、百货的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住所:无锡招商城三期162号之101、103、105、107、109号

  5、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湖雄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咨询,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金钱公路3488号-4幢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南京兆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南京晨日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南京优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无锡市创意晨光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受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郭伟龙是我公司总裁陈湖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十条,郭伟龙为我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所控制的销售主体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向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销售包括书写工具、学生文具、办公文具等在内的公司产品。公司允许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以公司产品省级经销商的名义开展销售业务,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有义务完成公司给予的年度授权区域销售定额,接受相关的销售奖惩政策。定价政策为市场价,与公司其他省级经销商定价政策一致。

  2、公司承租晨光集团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金钱公路3488号第2幢(厂间)、第3幢(宿舍)、第4幢(综合楼)”的物业,租赁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定价依据为上海科瑞特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科房估报字(2010)第121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屋及场地于2010年6月30日估价时点的评估值为204.12万元,此价格作为本公司租赁晨光集团上述房屋及场地的参考价格。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文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力普”)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1层、12层的办公楼楼面,租赁建筑面积3,596.76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晨光科力普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4、公司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3层的办公楼楼面,租赁建筑面积1,798.38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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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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