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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0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301-302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III、II类医疗器械经营(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9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9,719,853.45元,负债总额109,443,853.23元,净资产230,276,000.22元,营业收入32,860,461.70元,营业利润15,882,317.08元,净利润13,626,305.21元,资产负债率为32.22%。 2、北京亿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E座201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销售风力发电设备、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6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4,824,904.13元,负债总额118,186,600.22元,净资产46,638,303.91元,营业收入111,019,664.52元,营业利润14,150,440.51元,净利润13,637,286.80元,资产负债率为71.71%。 3、上海摩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问泽鑫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55号4层429室 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岗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除经纪),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7,500.51元,负债总额20,000元,净资产77,500.51元,营业收入111,019,664.52元,营业利润-122,499.49元,净利润-122,499.49元,资产负债率为20.51%。 三、董事会意见 1、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15年度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年度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额度控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五、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告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11.05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48%%(具体明细详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3月30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为公司2015年度与银行签订的额度在人民币3.3亿元内(不超过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担保。关联董事问泽鑫、朱志英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潘志强、孙勇、王德宝事前已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关联关系: 问泽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2014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问泽鸿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7,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1%,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问泽鸿先生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问泽鸿先生为公司累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聘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收到总经理王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清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清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王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9,900股,其将遵守法定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2015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洪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问泽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洪广先生和问泽鑫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个人简历: 1、 问泽鑫先生 问泽鑫先生,1962 年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苏州大学,本科学历;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研修班结业。1981 年6 月至1996 年10 月先后任江苏省宝应县望直港中心小学、江苏省宝应县望直港中学和江苏省宝应县工业学校教师,1996 年11月至1997 年9 月任上海致力电气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 年10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管理部经理、采供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6月3日至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4年6月聘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4年7月聘任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2015年1月被上海电线电缆行业协会选为常务副会长。 问泽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40万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吴洪广先生 吴洪广先生,1974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籍贯江苏宝应,毕业于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专业,大专学历,经济师。1995 年至 2000 年6月在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至2012年在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 年 1 月起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销售总监。2014 年 3 月聘任为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2014 年 7 月聘任为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 吴洪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对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2、变更日期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在公司编制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执行,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客观的反映公司真实价值,使会计信息更准确、可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立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3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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