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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4版)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利用短期溢余资金 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淡旺季资金需求差异较大,且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后,加快了资金周转,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拟针对公司溢余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 一、资金来源、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短期理财资金限于公司自有溢余资金。投资品种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未到期总额每月末不超过3亿元。 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理财的前提是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的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获得一定的收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巨大变化;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违约赎回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了《短期理财业务的管理制度》,对操作流程、投资决策、风险的控制及业务的监督做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事项进行考察,对短期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四、授权 鉴于短期理财投资业务期限短、发生额较大的特点,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短期投资理财业务,拟授权总经理严虎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审核并签署合同文件即可。 六、需要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次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 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为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给予资金支持。公司与通威集团于2014年1月2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向通威集团申请月末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亿元(按全年实际占用折算不超过2000万元)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标准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并随国家调整时相应调整。 结合2015年国家的金融政策及公司 “聚势聚焦,执行到位,有效经营”的经营方针,预计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向通威集团临时拆借资金最高月末占用额不超过10亿元(按全年实际占用折算不超过1亿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而支付利息约600万元。 通威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刘汉元、禚玉娇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李跃建、程宏伟、姜玉梅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速度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5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额度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为积极落实国家的三农政策,解决农村中小规模客户在畜牧水产养殖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困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为部分购买和使用本公司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担保,以配合公司营销变革的深入,夯实公司的市场营销服务体系。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其审批范围内拟授权公司的下属担保公司2015年为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2014年末)净资产的41.67%,担保公司可以在该范围内决定为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事项,不用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风险防范:(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公司客户提供担保;(2)要求借款的公司客户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人保证;(3)公司客户通过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4)公司定期派出业务或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审议程序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5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额度权限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其他说明 若公司下属担保公司对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超过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审核及披露程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批范围内授权公司下属担保公司在2015年度内可直接决定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对外担保事项,既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客户能及时解决发展所需,又通过授权额度的限制,确定了该项工作风险的可控性。同时,我们审阅了公司相关对外担保制度文件及实际实施过程,公司针对该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确定了其风险可控性。 本次担保授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促进公司饲料及其他附属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授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4年对外投资与技术改造情况及2015年对外投资与技术改造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公司将继续推动主营业务投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新建、合作、租赁等投资行为及强化技术改造投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现将公司2014年度对外投资、技术改造情况及2015年计划公告如下: 一、2014年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统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二、2015年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 公司2015年预估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总额为80,000万元,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审议程序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4年对外投资与技术改造情况及2015年对外投资与技术改造计划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为提高投资效率,及时抓住发展机遇,上述“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涉及的具体项目实际发生时不再通过董事会审议,直接由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执行。 2015年对外投资或技术改造实际投入超过本次预估金额的,则超过部分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开展套期保值及 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 (一)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饲料生产、销售为主业,截至目前,年生产能力逾800万吨,其中原材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玉米、豆粕、菜粕、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预计连续12个月内,公司拟对不超过200万吨饲料原料进行套期保值,预计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证券投资业务 (一)目的及方式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将资本投资与实业投资相结合,利用资本市场反哺实业经营,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投资方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帐户,进行包括:新股配售及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在连续12个月内,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授权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与证券投资工作成员分析、研究后具体决定并实施证券投资事务。 (四)资金来源及影响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风险及控制措施 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帐户及资金管理、投资情况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时,公司将随时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有《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二)证券投资业务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公司已制定有《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上述业务。 六、审批流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要求在2014年年度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后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8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和本次财务信息调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据此调整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针对会计政策变更和本次财务信息调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据此调整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本次财务信息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汉元先生、禚玉娇女士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201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定价原则和结算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好主人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创业路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荣柱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宠物食品(饲料)、宠物用品、宠物保健品;销售本公司产品;宠物饲料原料(含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业务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生产、销售饲料(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9月22日,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一路一段688号);销售渔具及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王坚(持有15%股权) 2、通宇物业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11号5层1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停车场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家庭服务、保洁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清洗及美容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好主人公司与通宇物业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好主人公司与通宇物业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15年将继续承接好主人公司的部分产品委托加工和向该公司销售定制产品业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额度预计为800万元左右。其中,委托加工业务的定价政策为: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作为结算依据;销售定制产品的定价政策为:市场定价。 (二)公司目前入驻由通宇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通威国际中心办公大楼,接受通宇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特约服务、会务安排、停车等一系列服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额度预计为1100万元左右,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特约服务费用、会务费用、停车费用及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等,定价政策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承接好主人公司的部分产品委托加工和向该公司销售定制产品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利用率及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符合公司利益。 (二)公司目前入驻由通宇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通威国际中心办公大楼,该办公大楼为5A级甲级写字楼,拥有由通宇物业公司提供的优质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国际形象、优化员工办公环境,符合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1日 至201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34楼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五)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联系人:严轲 陆赟 联系电话:028-86168555 028-86168551 传真:028-85199999 电子邮件:zqb@tongwei.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的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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