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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渐缓,宏观经济环境并未好转,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及巨大的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场,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27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实现营业利润5,331.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89%;实现利润总额6,000.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97%。

  2014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2014年亏损额比上年大幅减少。201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亏损以及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13年亏损9,660.24万元。2014年,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努力消化以前积压的库存商品,改良电池生产工艺提高了产品质量,2014年经营亏损大幅收窄,亏损1058.30万元。2014年,特种纸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同时折旧增加及人工、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产品毛利率降低,影响了公司业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期初数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列至“递延收益”项目列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列报的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转列至“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期初数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等五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四)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需运用重大判断。本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五)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七)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公司重新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发现依据准则要求不存在合营企业重分类为共同经营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八)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本公司设立杭州佰南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3301080001738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范围减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凯晟锂电本期进行清算并注销,于2014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皓

  2015年3月27日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15-00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邵建平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顾飞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计皓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曼行女士、韩洪灵先生和张立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27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0%;实现营业利润5,331.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89%;实现利润总额6,000.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6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97%。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8,580.76万元,比上年末减少6,465.47万元;总股本467,625,470万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091.57万元;净资产收益率3.56%;基本每股收益0.09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5)1208号审计报告确认。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15)120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769,027.84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76,902.78元,加上公司已有未分配利润224,467,081.94元,实际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3,059,207.00元。

  公司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09元,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每股收益0.10元,因此,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担保事项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担保事项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佰南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忠瑞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依法运行情况,同时,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议案时止。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特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15:00至2015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5、6、8、9、10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4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1日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联系人:易国华、祝自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2

  2.投票简称:“凯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凯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祝自敏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电子邮箱:xiyao654@126.com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弃权、反对)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5年3月31日发布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上午09:30-11:30。

  3、接待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董秘办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祝自敏

  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总经理田智强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顾飞鹰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谢美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公司发展,便于融资,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12,500万元;

  2、公司对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

  3、公司对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

  4、公司对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

  5、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分别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对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

  6、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对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内的担保由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执行,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 年8 月,注册资本5,8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480万元,持有60%的股权,自然人计皓出资2,320万元,持有40%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计皓,经营范围为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公司住所浙江省龙游县龙北经济开发区纸制品加工园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95,827,692.90元,净资产为180,400,907.31元,2014年净利润24,208,461.38元。

  (二)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4000万股,占总股本的80%,自然人潘洪革持有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哲宇,经营范围为“电源、充电器、电池、电池材料的制造、销售、运输。”公司住所为浙江省遂昌县妙高镇凯恩路998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1,670,306.22元,净资产为-16,211,318.41元,2014年净利润-10,582,953.05元。

  (三)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98.33%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八达纸业有限公司持有1.67%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计皓,经营范围为电子材料、纸与纸制品、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公司住所遂昌县妙高镇凯恩路1008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4,435,127.39元,净资产为28,696,502.17元,2014年净利润-2,881,606.22元。

  (四)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注册资本4000万,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持有3000万股,占总股本的75%;自然项月雄持有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美贞,经营范围机制特种纸制造、销售,纸加工、销售,纸浆、造纸原料、化工产品的销售。公司住所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同舟路41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凯丰特纸总资产130,186,455.57元,净资产18,718,389.81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455,591.89 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210.18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6,210.18万元,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5,000万元

  ● 本次担保实行等额互保原则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为便于融资,同意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额度为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互相担保。该对外担保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沪市上市公司,其证券代码为600668。

  该公司2014年1-9月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

  三、董事会意见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营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董事会同意与其进行互保。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营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210.18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6,210.18万元,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1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已用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累计计算),上述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理财额度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议案时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累计计算)。

  (三) 投资方式:投资于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 额度使用期限: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议案时止。

  (五) 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 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发布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7,900万元,目前,未到期余额为6,100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议案时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议案时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12 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1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特业”)的发展,公司拟对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拟对凯丰特纸提供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为同期公司借款利率上浮5%。上述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凯丰特纸的短期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财务资助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效期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对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美贞

  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同舟路41号

  经营范围:机制特种纸制造、销售,纸加工、销售,纸浆、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自然人项月雄持有其25%的股权。项月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凯丰特纸总资产130,186,455.57元,净资产18,718,389.81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455,591.89 元(经审计)。

  三、风险防范措施

  凯丰特纸另一自然人股东为项月雄、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凯丰特纸的另一股东为自然人,资金有限,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公司利益没有受到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特纸的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凯丰特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特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特纸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对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特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特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11,82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8%,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1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期初数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列至“递延收益”项目列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列报的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转列至“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期初数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等五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四)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需运用重大判断。本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五)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七)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公司重新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发现依据准则要求不存在合营企业重分类为共同经营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八)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影响比例超过50%,不会对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不会对2014年度内的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12 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1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5年3年27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佰南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佰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佰南”)进行增资,由目前的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同时对杭州佰南进行更名和变更经营范围,名称变更为“浙江凯恩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顾问、电子产品、纸制品及纸浆(涉及许可证的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更名和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对外投资全部为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司将采取分批出资的方式,每次出资具体数额视对外投资开展情况逐步投入。

  2、杭州佰南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佰南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幢1706室

  法定代表人:华一鸣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目前尚未实际出资)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5日

  营业期限:2014年8月25日至2034年8月24日止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纸制品及纸浆(涉及许可证的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塑料制品、贵金属、化妆品(除分装)、工艺品、玩具;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杭州佰南还未开展任何业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在保持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一个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的平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长期将有助于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竞争力,为公司产业整合、并购积累经验,增强公司资本运作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视投资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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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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