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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仍为仪器仪表、安检设备、软件等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但由于市场需求萎缩,国网订单下降,同时受到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经营状况不够理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075,635.01元,同比下降15.29%,利润总额-76,605,558.28元,净利润-82,159,306.6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89,798.29元,较去年减少-89,632,826.16元,同比下降425.95%。 二、主营业务分析
■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08.81%,主要原因系本期出口销售免抵税额缴纳附征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59.53%,主要原因系本期下属子公司的佣金费用、代理费用上升及主营业务市场开拓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去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确认的拆迁补偿收益金额较大,本期无此类业务;及本期经营业绩不佳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144.7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额增加和收到关联单位大额资金拆借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2.3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大额拆迁补偿款,本年无同类业务发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135,384,982.90元,主要原因系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智度德普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资产重组工作,公司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年 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签名):赵立仁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38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7号景峰国际2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独立董事段东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589,798.29 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815,279.07元, 加上2013年度未分配利润-348,591,554.65元,公司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7,406,833.7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4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41)。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39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15年3月30日,会议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7号景峰国际2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张海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职工监事薛俊霞女士代为表决。 4、会议由监事尤笑冰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589,798.29 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815,279.07元, 加上2013年度未分配利润-348,591,554.65元,公司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7,406,833.7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4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201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本报告期除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的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外,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适当,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未发现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41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 ~2015年4月24日下午15:00 。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5.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制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全部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 登记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第10层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676 投票简称:智度投资 (3) 在投票当日,“智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 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15:00至2015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3层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306室公司证券管理部。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3、联系人: 刘韡 薛俊霞 电话:0371-55139520 传真:0371-55139521 邮编:450046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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