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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10版)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证券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5-022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该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0】904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346,737.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653,262.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 XYZH/2010YCA1012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 8,399,103.93 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6,947,633.64 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8,052,366.3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1,498,871.19元,其中:尚未到期理财产品420,000,000.00元,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余额为13,713,871.19元,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7,785,000.00元。银行存款具体分布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一)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1,477.2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保荐代表人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7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014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见 2014 年 1 月 7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故尚有1,477.21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剩余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天津市滨海新区正式挂牌成立后对土地规划进行了调整,当地政府拟出让的用于增加PCCP生产场地的100亩土地位置距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场地较远,若继续购置,将会造成基础实施和辅助生产系统的重复投资且无法进行有效利用,进而增加产品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最终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浪费,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海龙二期剩余项目。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承诺投资额为7,860万元,经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内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为8,644万元,其中包括拟投资2600万元作为购置100亩PCCP生产场地用土地的购置费,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除上述土地购置以外,其他建设内容均已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因政府规划调整影响土地购置项目一直无法实施。本次变更后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6,044.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52.30万元,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超支8.3万元,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变更减少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2600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故尚有 2,6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1,420.10 万元。目前实施地点存在不确定性,故暂缓实施。故尚有 1,420.1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四)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PCCP 生产线和辅助设施,计划投资 7,093.63 万元。2014 年度因清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能按承诺的时间征到所需建设用地,故该项目未能如期实施。公司正在沟通申请终止所需建设用地,重新选择建设用地和项目。故预计短期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五)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因项目土地规划进展缓慢等原因,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未能按计划如期进行,期间因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地同行业投资饱和,市场竞争极为激烈,产品价格大幅降低,阜康二期的投资内容已失去投资价值,若继续投资,将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效益,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优化产品结构,故决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本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项,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3,051.41万元,分两期实施;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一期工程已完成并投产,二期工程尚未实施,本次变更后变更后新疆阜康青龙管业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5,332.72万元,累计投资3162.27 万元。减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7,718.69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故尚有 9,889.14万元超募资金暂时闲置。

  (六)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项目

  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超募资金1,700万元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340亩建设用地,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由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实施;2013年1月30日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银国用[2013]60133号土地使用权,以超募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本年因银川市政府市政规划调整,市政府决定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故退回子公司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子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将退回的土地出让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故尚有1,7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闲置。

  (七)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但因公司未能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到适用的建设用地,项目暂无法实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谈项目增加建设用地等相关事宜,抓紧项目用地的落实。故尚有超募资金 9,000 万元暂时闲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149.89万元,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8,513.73 万元, 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12,870.45 万元,暂时未安排用途的超募资金23,765.71 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44,000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或保本回购协议。同时,投资品种不得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五、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2015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收益。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拟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2015年度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青龙管业拟2015年度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阶段性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购买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青龙管业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4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发行的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十一、截止本公告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

  十二、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证券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5-023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15年度以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5年度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激活现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将对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则、制度的规定,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2015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收益率高、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含风险投资),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重大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对各环节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内部控制程序健全。

  经核查:

  1、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3、公司承诺: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范畴,则在购买该理财产品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

  八、其他

  1、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3、公司承诺: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范畴,则在购买该理财产品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 904号”文件《关于核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截至2010年7月26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947,63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366.36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0YCA1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0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00,169,362.9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204,000,000.00元,共计支出354,169,362.92元,扣除2011年3月21日公司用自有资金归还以募集资金用于天津海龙一期办公楼工程款的资金2,052,500.00元后,2010年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52,116,862.92元。

  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253,856.7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32,241,217.35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及超募投资项目33,012,639.36元;归还2011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37,356.9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6,967,350.34元,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42,870,006.65元, 归还2011年末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726,962.27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本公司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331,258.23元;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超募资金项目2012年超支使用募集资金58,220.50元;归还2012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00.00元。

  截止2013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4,481,114.35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5,259,779.94元,均投入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2、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

  3、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收回“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项目已付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

  4、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7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赎回5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理财产品420,000,000.00元。

  5、本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为6,581,094.49元,手续费支出为3,427.00元。

  6.截止2014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31,498,871.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户,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本公司本部在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同时本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为本公司在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理财专用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498,871.19元,其中: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余额为13,713,871.19元,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7,785,000.00元,具体分布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718,020.06元,其中:

  (1)本年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5,259,779.94元;

  (2)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044.00万元,截止变更时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6,052.30万元,变更后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由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收回“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项目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超募资金1,700万元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340亩建设用地,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由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实施;2013年1月30日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银国用[2013]60133号土地使用权,以超募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11,894,800.00元。本年因银川市政府市政规划调整,市政府决定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故退回子公司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子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将退回的土地出让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4年末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7,763,094.29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本公司于 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议,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额度为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本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由25,000万元增加至43,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2,500万元、超募资金30,500万元)。

  根据以上决议,本公司2014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47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赎回5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为42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本年已赎回的理财产品为2014年8月22日认购交通银行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5,000万元,于2014年12月17日赎回,取得收益576,986.30元于2015年3月10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持有期间的预期收益为14,922,465.77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终止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剩余投资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剩余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天津市滨海新区正式挂牌成立后对土地规划进行了调整,当地政府拟出让的用于增加PCCP生产场地的100亩土地位置距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场地较远,若继续购置,将会造成基础实施和辅助生产系统的重复投资且无法进行有效利用,进而增加产品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最终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浪费,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海龙二期剩余项目。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承诺投资额为7,860万元,经本公司2011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内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为8,644万元,其中包括拟投资2600万元作为购置100亩PCCP生产场地用土地的购置费,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除上述土地购置以外,其他建设内容均已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因政府规划调整影响土地购置项目一直无法实施。本次变更后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6,044.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52.30万元,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超支8.3万元,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变更减少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2600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2)终止实施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

  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因项目土地规划进展缓慢等原因,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未能按计划如期进行,期间因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地同行业投资饱和,市场竞争极为激烈,产品价格大幅降低,阜康二期的投资内容已失去投资价值,若继续投资,将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效益,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优化产品结构,故决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本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项,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3,051.41万元,分两期实施;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一期工程已完成并投产,二期工程尚未实施,本次变更后新疆阜康青龙管业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5,332.72万元,减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7,718.69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4、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PCP项目设备购置、车间建造费等共约1,816万元,调整为购置PCCP生产车间用地100亩,总价2,600万元,不足部分784万元,以超募资金补充。公司2011年6月11日披露了2011-026号公告。变更后的项目因具体土地位置未确定故募集资金一直未使用,本期经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未实施的部分终止实施,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2600万元转为超募资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2. 2012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截止本年度末,变更后的项目因建设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尚未实施。

  3. 2012年7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将本公司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式由超募资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490.20万元。变更后的490.20万元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4、2013年7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4年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决议终止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477.21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5、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新疆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7,718.69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未来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5.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①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2,694.76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4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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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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