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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4版)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15年4月21日早上9:00-10: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铁生先生、王文钧先生;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6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8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四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八届十三次监事会,监事吕根品、张高山、马江龙、吴天贤、吴磊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根品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4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4年,公司收购了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25%股权、乳源东阳光电化厂10%股权、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25%股权、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45%股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益。 收购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宜。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1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控股子公司: 1、 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水箔公司”) 2、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 3、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以下简称“电化厂”) 4、 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 5、 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高纯铝”) 6、 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精箔”) 7、 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容器”) 8、 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性材料”) 9、 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电容器”) 10、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公司”) 11、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树脂”) 12、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化成箔”) 13、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 非子公司: 14、桐梓县铭安煤矿(以下简称“铭安煤矿”)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产业扩张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2015年度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43.0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见下表: ■ 2、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6号)及黔府办发电〔2013〕107号的文件精神,以政府为主导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为主体对遵义市桐梓县铭安煤矿(以下简称“铭安煤矿”)实施兼并重组整合,由于遵义市桐梓县铭安煤矿以采矿权抵押等向桐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桐梓信用社)借款,采矿权过户必须取得桐梓信用社的书面同意,桐梓信用社要求狮溪煤业必须为铭安煤矿提供担保后才同意将铭安煤矿的采矿权转让。为此,狮溪煤业拟向桐梓信用社承诺待铭安煤矿采矿权过户给公司后,由狮溪煤业对铭安煤矿欠桐梓信用社的贷款69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预计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 根据狮溪煤业与铭安煤矿签订的兼并重组合作框架协议及铭安煤矿对自身承担包括银行贷款本息在内等债务清偿向狮溪煤业出具的承诺函所述,铭安煤矿承诺以日后其应得利润分红作为质押。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运宏先生、张再鸿先生、徐友龙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利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控股子公司狮溪煤业为铭安煤矿提供担保利于实施兼并重组整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由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亲水箔、涂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87067.71万元、负债总额66703.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364.7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989.49万元、利润总额3432.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0.24万元。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全系列腐蚀箔、化成箔、农业用硝酸铵钙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45012.91万元、负债总额90875.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4137.2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321.14万元、利润总额22173.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95.79万元。 (三)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法定代表人: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氯碱产品、卤化物产品、过氯化物产品、无机氯化物产品、食品添加剂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92602.22万元、负债总额52337.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264.7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250.54万元、利润总额4959.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2.66万元。 (四)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肆佰伍拾叁万玖仟陆佰壹拾圆整 注册地址:宜都市滨江路34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全系列化成箔产品。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200172.04万元、负债总额122903.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7268.1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113.92万元、利润总额8032.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89.28万元。 (五)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冉峰 注册资本:叁仟陆百万圆整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62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精铝产品。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30568.77万元、负债总额13959.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609.19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535.73万元、利润总额216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5.99万元。 (六)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柒亿肆仟陆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龙船湾 经营范围:铝及铝产品的生产。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60263.67万元、负债总额47165.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3098.4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966.19万元、利润总额8762.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19.27万元。 (七)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第二工业区 经营范围:开发、产销:电子产品及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41796.09万元、负债总额14870.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583.1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71.12万元、利润总额1077.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5.26万元。 (八)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军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磁性材料及其相关的开发,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32205.34万元、负债总额17329.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875.6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19.44万元、利润总额-252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2.55万元。 (九)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元器件。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3782.34万元、负债总额141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367.9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54.46万元、利润总额897.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6.76万元。 (十)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氯碱特色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剂、氟精细化工、氟树脂、氟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78874.07万元、负债总额70204.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669.4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82万元、利润总额-705.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5.81万元。 (十一)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化工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氟树脂。(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5318.17万元、负债总额320.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997.2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0万元。 (十二)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二层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全系列化成箔的销售、技术开发。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491164.70万元、负债总额270191.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6601.9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866.13万元、利润总额28288.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17.52万元。 (十三)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广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贵州省桐梓县狮溪镇 经营范围:煤炭资源的开采及销售、深加工产品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销售。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71258.68万元、负债总额155765.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492.9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5万元、利润总额-3514.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4.45万元。 (十四)桐梓县铭安煤矿 法定代表人:李长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注册地址:桐梓县茅石乡茅坝村 经营范围:煤炭资源的开采及销售、深加工产品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销售。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4363.66万元、负债总额9331.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32.1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实施兼并重组整合企业,其银行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煤矿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01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2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56亿元,占本公司2014年度净资产的49.1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3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私募债”),具体方案为: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及企业资金需求具体确定; 2、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并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未来的市场情况具体确定; 3、 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与定向投资人协商确定,具体利率以定向投资人与公司签订的《定向发行协议》为准; 4、还本付息方式:结合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私募债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者; 7、 决议有效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私募债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顺利发行,在取得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办理本次私募债发行具体事宜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私募债下列具体事宜: (1)、授权办理本次私募债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向相关监管部门报批,确定相关中介机构、具体发行总额、发行时间、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区间等; (2)、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上述授权在本次私募债发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在本次私募债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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