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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20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购买公司股票的上限为204.60万股。(有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3月4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二级市场购买,购买均价10.24元/股,购买数量157.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 张学阳先生证券账户代管的682万股股票待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目前正在办理中。待过户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将完成。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2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湖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14-003),2014年7月31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17),2014年8月30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18),2014年9月30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20),2014年10月31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24),2014年12月03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25),2014年12月30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27),2015年1月30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12),2015年2月28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履行完毕承诺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承诺具体情况 ■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于2015年2月16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批实施,待过户完成,股改承诺事项将履行完毕。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5-011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钨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滑,本期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相比虽略有增长,但销售收入和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明显下降,盈利空间缩小。 2、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涂层刀片产品处于系列化开发阶段,产能未能有效释放,造成亏损,从而导致合并利润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5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配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5-021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原因包括:1、国内电影市场2015年第一季度同比持续增长;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已开业影院数量较2014年同期增加42家;3、公司通过加大营销力度、积极发展会员等措施,保持收入持续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1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业绩:同向上升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减持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票,以及持有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三)公司未发现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四)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没有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近期本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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