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3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中国进入经济增速平稳、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和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下的第一年。这一年,国民经济继续深化调整:第三产业的比重继续提高、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出口增速换挡,消费拉动作用继续增强。在这样的经济大环境下,公司继续贯彻“制造向高端,服务型制造”的转型战略,以“转型中快速发展”为经营指导方针,以二次创业再出发的变革精神、进取精神,扎扎实实推进市场拓展、业务模式转型、深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公司整体取得良好业绩,进一步夯实了发展基础。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3.53亿元,同比增长3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218.7%,经营性净现金流1.79亿元,同比增长103.7%。

  回顾全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以管理变革求突破,成效显著

  2014年,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在管理模式、管理结构和经营团队激励政策上进行了重大变革,加强公司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的制度建设,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相应的奖惩机制,完善核心资产管控流程和制度,多渠道促进公司管理,规范了公司运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经营决策能力与管理执行水平。

  2、以新产品、新市场、新客户为增长点,经营规模和效益双提升

  2014年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制造向高端,服务型制造”的战略指引下,基于客户需求持续创新,着力打造销售精英团队,探索新的销售模式,加大高毛利产品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在新产品、新市场、新客户方面取得突破。

  3、以资本运营完善产业布局为支撑点,服务主营业务发展

  2014年,公司深入践行“以产品经营夯实企业基础,以资本经营扩张企业规模”的经营理念,投资公司以“服务主业”为发展定位,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构建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探索以存量资本撬动广泛社会资本的经营路线;强化股权投资管理,建立健全对已投项目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机制,确保股权资产的保值、增值;创新资金融通渠道,利用闲置资金,聚合社会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发起设立1.8亿创投基金。为更好地服务主营产业板块,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打下良好基础。

  4、以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为着力点,投入产出比有效提升

  2014年,公司坚持“引进高端人才,激励核心人才,培养青苗人才”的人才梯队建设思路,人力资源部以搭平台为首要职能,为各核心企业的人力资源职能发挥提供支持,为集约化的使用资源提供保障。通过动态人事管控,优化人员结构;通过引进、淘汰并用,降低人力成本;通过强化核心人才储备、培养的同时,以生产自动化改造及生产力管理为手段,实现减员增效;通过业务整合、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业务队伍建设。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中国制造2025”首次出现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是我国制造强国建设“三步走”战略第一个10年的行动纲领。李克强总理表示,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华工科技在发展中聚焦工业4.0应用,抓住这一历史时机加快转型,坚决贯彻“制造向高端,服务型制造”转型的战略,围绕“智能制造”和“物联科技”为主线打造自身的平台优势。

  公司现已拥有激光装备制造(智能装备)、通信激光模块、传感器规模化制造、工业溯源以及激光赋码标签及功能材料等竞相发展的产业格局。2015年,华工科技将继续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变革、聚焦增量发展,围绕新战略、树立新思维、探索新路径。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优化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将全面优化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坚持“引进培养并举、激励约束协同”,启动实施5年“千人计划”,补充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同时为公司后续发展建立人才蓄水池;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共享培训资源和经验,打造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完善核心企业经营团队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成长性。

  2、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实现快速发展

  公司坚持从市场开拓为工作重点,从推广新产品,开发新市场、进入新领域,实现销售增量;集中资源,坚持大客户战略,客户挖潜与开发并举;持续进军海外市场,扩展国际业务,坚定不移走国际化道路;强化管理、运用网络新工作提高销售能力,整合资源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扩大市场份额,实现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

  3、提升关键领域创新能力,构筑产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加强行业技术研究和部署,提高研发投入产出效率;整合内外部资源,联合开展集成创新,加快硬件平台构建;强化项目管理水平,突破重点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快研发队伍建设,顺畅研发人员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各业务板块关键领域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借力资本市场优化产业结构,助力规模发展

  公司坚持“以产品经营夯实企业基础,以资本经营扩张企业规模”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增强资本运营力度,采用并购等手段,纵向延伸产业链,通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利用创投基金的创新模式优势,放大资金的杠杆效应,进行与主业相关产业的优势技术企业的成长期投资,借此扩大项目投资范围,探索新兴领域。

  5、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质量,促进内涵发展

  公司将继续贯彻“战略中心、管理中心、支持服务中心”的定位,通过本部决策、协调、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加强管理、苦练内功,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向内部管理要效益,实现内涵式增长。

  6、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凝聚发展正能量

  公司将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文化管理体系。各核心企业要在规范统一的企业文化指导下,进一步增强抓好企业文化建设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企业文化与公司管理的一体化、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相和谐、企业文化优势与企业竞争优势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2014年1至3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20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29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集团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集团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1月,公司子公司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肯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武汉华工肯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认缴1,800万元,深圳市肯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1,2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60%和40%,双方一期出资1,400万元,其中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深圳市肯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

  2、2014年1月,公司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中美科技园有限公司。

  3、2014年4月,公司子公司河北华工森茂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与自然人EDWARD?DUAN共同出资在美国休斯敦设立公司HG?Surmount?International?Corporation,双方股东拟共同出资300万美元,其中河北华工森茂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河北华工森茂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出资165万美元。

  与上年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2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3月,公司注销湖北荆门化诚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2014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华工科技葛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清算注销。

  (4)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王中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委托董事长马新强代行全部议案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和2015年经营工作计划》。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11;《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12。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报告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2014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351,348.2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632,173.27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63,217.3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84,129,848.53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3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8,911,166.3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987,638.15元。

  提请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891,116,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2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22,277,915.8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05,709,722.35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5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贷款。

  (一)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1年;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发行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为更好把握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相关的具体事宜;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全文。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3。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下午17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长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五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1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4日,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一楼培训教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公司董事2014年薪酬兑现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薪酬兑现的议案》

  8、《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9、《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议案1-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20日9:00-17:00、4月21日9:00-14: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988

  3.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4.投票时间:201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5.在投票当日,“华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6.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以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安欣,传真电话:027-87180167,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1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

  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事项及履行情况

  2014年10月29日,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工激光”)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对外投资,参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长光华芯”)增资扩股事项。本次参与增资后,华工激光将持有长光华芯15.61%股权。华工科技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普光电”)于2014年10月31日同步公告。

  自公告以来,各方通力合作,先后完善了交易实施方案详细设计、时间进度计划制定、审批流程跟踪和推进、法律文件起草和签署等重要事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增资各事项进展基本顺利。由于此次增资同时涉及长春光机所以无形资产增资长光华芯,根据长春光机所对外投资要求,增资事项需履行相关行政核准和审批,现已完成事项及相关审批流程如下:

  1、2014年11月,长春光机所向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上报增资行为审批事项,现已拿到中国科学院批复意见,同意长光华芯增资扩股事项安排;

  2、华工激光增资长光华芯的股权资产评估报告、长春光机所增资长光华芯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同步提交长春光机中国科学院进行备案审批,两份评估报告通过审核,并于2015年2月完成备案程序;

  由于此次交易参与方较多,且涉及国有单位对外投资,因此内外部审批单位和审批流程要求高,增资协议及相关合作具体实施细节还在进一步确认,奥普光电尚未就确认增资事项召开董事会。

  近期各方正在就正式的增资协议及相关合作实施细节进行进一步商讨,出于对相关法律文件签署和披露前的谨慎性考虑,各方正在就法律文件内容条款进行细致沟通和确认。在确认增资协议内容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华工科技、奥普光电将同步发布公告。

  预计增资事项完成时间为2015年6月份之前。

  二、 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前景、管理团队、技术能力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外投资,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是,仍存在政策、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长光华芯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未达到理想预期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合并重组及业务承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签署了《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聘请宏源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且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至2012年12月31日届满。目前虽持续督导期结束,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故宏源证券仍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获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等。

  日前,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成立,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承销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至此,原申银万国证券、宏源证券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3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继续担任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仍指派保荐代表人占小平先生和吴晶女士,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1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审批办理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25日公司发出的2014-53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理财产品

  ■

  2.主要风险揭示

  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签约银行所揭示的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银行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二、 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公告日,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有9,500万元未到期。

  五、 其他说明

  上述投资均按照董事会决议购买,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上述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六、 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合同、认购委托书和相关的业务交割单、交易确认单、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等。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28版)
   第A002版:聚焦楼市新政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聚焦2014基金年报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保 险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