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发生大幅变动原因: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合并范围增加了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德药业”)、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拓”)、南京万川华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川”);同时公司其他存量业务也保持了平稳的增长。 【注:预计普德药业2015年1季度并入公司合并报表;2014年2月、2014年5月,上海华拓、南京万川先后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对本公司财务数据的初步测算,本公司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80%左右。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633,741.90元 (2)每股收益:0.1641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1)上年一季度包含非经常性损益6.27亿元,2015年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仅2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59%; (2)2014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受此影响2015年一季度能源产品市场价格均处于历史低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4%,国内市场甲醇同比下降40%,LNG同比下降19%,煤炭同比下降19%。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后,预计公司一季度甲醇、煤化工副产品以及 LNG等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增长,但市场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所载201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内容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 2015-00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东海证券股权转让权益变动剩余款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所持全部东海证券1.4371%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评估价12,950.55万元。 2015年1月,公司与受让方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力")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2950.55万元;除本合同交易价款12950.55万元外,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转让标的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由本公司享有。(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2015-003号公告 ) 目前,根据标的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现已确认权益变动款为1356.07万元,除前期已收到江苏高力支付的权益变动预付款1311万元,剩余45.07万元现已收到。至此,上述《产权交易合同》已履行完毕。该事项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李雄伟先生、张菊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将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其他三名非职工监事相同。 两名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李雄伟,男,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桃江人,中共党员,副编审,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史学学士。2001年1月至2010年3月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政治理论读物编辑部主任,2010年3月迄今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迄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张菊明,女,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浏阳人,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湖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生物专业理学学士。2003年11月迄今历任湖南省新华书店集团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08年12月迄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