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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周和平先生将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通知,其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4月1日,周和平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0股限售股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3月27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 2014年11月11日,周和平先生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2,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1)。 经与兴业证券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周和平先生于近期将上述剩余未解除质押的78,000,000股股份的购回期限延至2016年3月24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影响周和平先生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投票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周和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39,22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1%。其中质押股份合计186,280,000股,占周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87%,占公司总股本的32.71%;本次延期购回股份78,000,000股,占周和平先生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2.60%,占公司总股本的13.7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9,430,8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由3.788元/股调整为3.738元/股,首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8.01元调整为7.96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6.60元调整为6.55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王占君、周怡 3、咨询电话:0755-28299020 4、传真电话:0755-2829902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5-03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广消防;股票代码:002509)已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4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11月18日、25日、12月2日、9日、16日、23日、30日、2015年1月6日、13日、20日、27日、2月3日、11日、17日、3月3日、10日、17日及2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二)》、《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四)》、《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五)》、《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六)》、《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八)》、《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九)》、《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一)》、《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二)》、《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四)》、《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五)》、《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六)》、《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七)》及《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八)》。 201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预计在2015年4月11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 目前,公司及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紧张开展法律、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重组方案的论证及优化正在抓紧进行,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到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的概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要求公司于2015年4月9日下午2点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十三冶")的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二、关于本次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主要内容是五矿二十三冶诉公司关于2008年2月21日于海口签订的海口港澳开发区赛迪传媒C栋厂房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称"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本次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2014年3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2014)海民初字第4785号],要求解除工程承包合同,判令公司向五矿二十三冶支付各项金额合计1,388,261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详情请见2014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 (二)上述诉讼案件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因原告五矿二十三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做出撤诉处理。详细情况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公告编号:2014-080)。 (三)2015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传票的内容是要求公司于2015年4月9日下午2点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7法庭出庭应诉与五矿二十三冶的上述同一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刘则平 被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周江军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2008年2月21日于海口市签订,海口港澳开发区赛迪传媒C栋厂房工程承包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4万元; 3、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原告的工程款134,217元(其中合同工程进度款94,362元,签证工程款39,855元),及利息33,540元,(计算至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1日至判决之日产生的利息另计); 4、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因先后两次停止施工,中途复工等支出的各项直接费用836,498元,赔偿利息损失137,828元(计算至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1日至判决之日产生的利息另计); 5、判令被告支付自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看守工地人员包干工资24.8万元,(2014年8月1日至判决之日产生的费用据实另计); 6、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20,552元,(计算至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1日至判决之日产生的利息另计); 7、判令被告支付停工期间累计代缴的水电费32,364元(水电费付至2014年2月); 注:以上请求金额合计1,506,999元。 8、全部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三、本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该案件尚未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和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2、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4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0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3月3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茂硕电源,股票代码:002660)自2015年3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3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重组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标的资产进行法律、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及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目前进展情况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1、目前进展情况 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已与2015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有关审计、评估等现场工作都在有序进行中,相关文件正在准备之中。 2、延期复牌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5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原计划在2015年4月1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等相关问题仍需与有关方进行持续沟通、完善,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 三、预计复牌时间 根据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协商确定的项目推进时间表,公司预计在2015年6月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有关其他文件。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承诺:本公司自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筹划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于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5-005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业绩预告内容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与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原因为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注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资产,盈利能力提高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第一季度国内商用柴油发动机市场形势未有明显改善,公司仍以多品种小批量的出口售后服务市场以及毛利率较低的乘用汽油机市场为主。 2、公司从2014年开始整合新旧厂区资源,整合过程中会对全厂设备产能发挥存在一定负面影响,在产能未能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不利于消化不断增长的折旧、电费等固定分摊费用。 3、招工仍然不足,导致设备产能无法正常发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披露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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