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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面对严峻困难的经济环境,公司牢固树立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的“一个思想”,着力推动品牌服务、创新驱动、资源优化的“三个战略”,深化产业变革转型,推进管理创新提升,扎实推进“三个时代,三个面向”转型升级工作,保持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381.57亿元,同比下降5.77%;实现利润总额6.93亿元,同比下降24.35%。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9亿元,同比下降27.96 %。

  一、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14年,是公司的“深化变革”之年,公司以资本收益率和管理效率为资源配置总原则,深化转型升级的各项变革行动。公司着重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创新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汽车业务,积极主动应对限牌,推进服务升级。

  汽车平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限牌演练,制定《限牌政策下经销商集团应对策略》,有序开展限牌后工作;以“车家佳”平台为核心,全面实施线上线下对接,打通后服务板块数据运用,改造升级云服务体验中心,极大提升用户体验;元通二手车成为浙江省唯一行认证授权成员单位,实现市场、自营、拍卖业务系统化管理;组建保险代理公司,增强汽车金融业务发展后劲,为下一步后服务综合能力提升打下基础。

  2、地产业务,开展全员营销,加强运营管理。

  地产项目加快开发进度,调整开盘节奏,并针对杭州地区项目开展内部团购;制定成本缺陷手册和无效成本管理办法,全面推动运营管理体系落地执行;制定客户幸福生活解决方案,从产品、营销体验和客户服务方面为客户提供价值增值服务;探索养老地产,分析标杆调研项目的运营盈利模式等。

  3、贸易实业业务:坚持稳健经营,创新成果显现。

  国际公司,引入专业团队和金融、外贸专业人才,开展成套设备代理和外贸一站式平台服务,完成与物产新疆合作的棉花交储业务,在风险可控原则下,积极探索棉花期现、进口棉纱代理等业务。

  实业公司,积极推进钱江开发区实业园区建设;深入开展技术革新工作,创新项目均取得实质成果,带动现有业务发展与提升;持续完善“厂库前移、金融嵌入、物流监控”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了大幅增长。

  4、金融业务:加快业务拓展,提升竞争实力

  期货公司,在传统经纪业务增长乏力的困难背景下,加快创新业务的探索与实践,公司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率先破题资产管理项目,开创风险管理业务,参与股票定增业务,发行私募基金项目并获得证监会基金销售资格申请批文;成立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以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与美国FOCUS公司合资项目有序推进,迈出国际化坚实第一步。

  投资公司,加快向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转型,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逐步完善团队建设。

  租赁公司,加强大客户开发,大力发展厂商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进光伏电站、锅炉节能改造等项目;继续深化与乘用车厂家合作,并与公司内部4S店开展对接合作,解决客户融资租赁需求;积极与汽车经营性租赁公司、驾校、银行、保险公司等合作,拓宽渠道业务。

  温金中心,于10月23日正式营业,已正式开展不良资产挂牌转让业务、PPP项目挂牌及二级市场转让业务,基于供应链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也已处于上线准备阶段。

  (二)制定框架,战略驱动深化变革

  公司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变革的行动框架》,明确提出要用五年时间,全面形成比较成熟的现代企业集团制度,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的市场化竞争优势,并层层落实,组织各产业公司制定了行动要点和重要工作推进方案。

  在《关于全面深化变革的行动框架》》指引下,2014年公司确定了汽车云服务等7个重点创新项目,以项目推进带动公司整体的转型升级,各项目有序推进。

  (三)统筹资源,促进内部交互协同

  公司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工作,于6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通过,7月10日获得该批文,8月初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有益补充了公司的权益资本,助推转型升级;公司加强银企合作,统一协调资金资源,保障经营投资资金需求;深化内部协同,试行常务副总裁轮值制,协助总裁促进综合职能和产业交互协同,并成立推进内部协同工作的专职机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了公司协同重点和要求。

  (四)规范管理,提升运营质量效率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全面梳理与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编印了公司管理制度。

  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云服务电商平台于7月26日正式上线;积极推广了集团OA的使用,基本功能将在年底前实现公司总部的全覆盖;持续优化各信息系统,提升运营质量效率。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在与产业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基础上,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主线,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五)引进人才,倡导共创共享理念

  在共创共享理念指引下,公司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尤其是适应公司转型升级的专业人才,强化人才培训,优化激励机制,通过人才建设和对员工的激励、关爱,促进公司的变革发展。

  (六)品牌建设,打造整体品牌形象

  今年以来,公司深化品牌服务战略,进一步完善覆盖整体业务的品牌体系。

  2014年,公司荣获2013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称号,公司工会荣获浙江省“先进职工之家”称号。元通汽车荣获“中国汽车流通行业杰出贡献奖”、“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元通二手车荣获“2014年度中国二手车商百强企业”、“2014中国二手车影响力品牌”;中大·杭州西郊半岛获评“最佳金钥匙豪华公寓”;中大期货获评A类期货公司,荣获“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创新期货公司奖”。 同时,公司正式冠名浙江省乒乓球队,确定未来四年,公司将全力支持浙江省乒乓球队的建设,助其在全国的竞技赛场上再创佳绩。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分析

  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目前,本公司、物产集团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进行,相关申报材料制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向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资公司”)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9.6%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及后服务、房地产、期货、贸易实业等业务,其中汽车销售及后服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司作为浙江省汽车经销龙头企业,在汽车流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同时依托其强大的品牌、客户、网点资源不断拓展汽车后服务业务,并通过汽车云服务项目打造汽车全服务网络平台。面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整,公司也战略性地调整了地产项目布局。此外,物产中大旗下拥有期货、融资租赁、典当、投资等金融牌照及业务,并积极拓展其他非银金融业务领域。

  本次交易将实现物产集团的整体上市,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发挥资源整合的协同效益;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引进战投和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并举,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转型升级,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集团,进一步增强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

  三、公司发展战略

  2015年是国家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全面深化变革”的关键一年。201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质量效益和基业长青为核心的经营思想,以“三个时代、三个面向”为转型升级路径,抓好预算执行,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产出水平,完善管理体系,服务变革发展,推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总收入400亿元,营业总成本395.83亿元,推动全面深化变革,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推进资产重组,实现物产整体上市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重要决策,高效完成重组各项工作。在重组期间,扎实做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经营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为重组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2、优化业务结构,加快转型升级

  (1)汽车业务加快打造发展“车家佳”平台,提升后服务能力。

  一是新车销售聚焦重点品牌。。二是加快推进“车家佳”平台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聚焦商城、服务、金融三大业务和车圈四个频道,稳步推进O2O汽车生活线下重要载体体验店建设。三是打造技术元通,提升维修水平,进一步完善服务生态体系。四是布局新业务。重点关注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扶植政策,为未来可能的汽车动力革命做好准备和业务尝试。

  (2)地产业务重点做好库存去化,继续加强运营管理,探索新业态、新模式。

  一是,落实全员营销,加大去化库存力度。二是,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运营管理系统监控功能,严肃关键节点执行结果考核,不断修正节点计划执行偏差。三是,探索新模式。主抓住宅产品开发,大力推动客户幸福生活解决方案的落地执行,继续跟踪、研究住宅产业化模式,适当介入养生养老、旅游服务等地产业态。

  (3)贸易实业业务

  中大国际要依托在服装外贸领域积累的服务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聚焦服装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加快打造外贸综合性服务平台,打造“中大国际”外贸综合性服务的品牌,促进外贸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中大元通实业,以实业园区为依托,巩固开拓海外市场,发掘优质标的,推动实业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扩张,促进实业运作整体升级。

  (4)金融业务

  以打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总体目标,加快现有金融业务的发展,不断深化业务创新与协同,在行业内区域内建立市场竞争地位,形成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旗下拥有期货、融资租赁、典当、投资、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金融牌照及业务,并有意拓展其他非金现业务领域(保险、证券、支付)等,为打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夯实基础。

  期货公司重点抓好经纪、机构、资管、创新四大业务,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业务经营经营格局和层次。投资公司以业务创新、产品创新为核心,加快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转型力度,力求在资管产品规模取得突破,跻身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资产管理机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快业务投放,重点加强厂商合作,形成特色鲜明、规模突出的经营态势,成为省内前列的融资租赁机构。温金中心进一步理顺内部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并形成充分项目储备资源,确保经营持续性。

  3、完善管理体系,服务变革发展

  (1)深化协同发展

  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打造“实体经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围绕金融业务优势,结合资产证券化、期现结合、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设计,与汽车4S店、云服务、房地产开发、实业等实体经营的协同运作;“车家佳”平台全面对接公司业务大数据,为每位用户提供最精准的服务和产品推荐,并向房地产物业服务逐步延伸;期货、投资、租赁、温金中心充分利用“车家佳”即将打造的金融频道,丰富产品设计,打开客户渠道;中大期货和中大国际推进开展中大国际期现结合业务。

  (2)支持创新发展

  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的指导纲要》。完善创新支持制度,充分发挥创新发展基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包容试错的公司氛围,对于建言献策的意见跟踪反馈,使得各项好建议真真切切的落到实处。

  (3)优化内部管控

  一是,通过强化制度执行,重点解决内控流程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管理制度和关键控制的有效性等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起公司自身的自动化办公信息系统,继续推动汽车启擎系统提升版的全面覆盖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研发汽车板块的综合查询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的流程管控,严格执行预算、立项、招标、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管理;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

  (4)加强团队建设

  在2014年人才信息整理与分析基础上,对核心岗位人才进行胜任力测评,建立评价选拔标准,设置职业生涯通道,制定培训培养计划,明确薪酬待遇等,为高技能人才发展建立全新的职业生涯通道,使高技能人才在推进技术进步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尝试选择成长性好、团队愿望强烈的产业公司,进行中长期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减期初长期股权投资301,209,126.74元,调增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01,209,126.74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82,495,530.08元,调增期初少数股东权益82,495,530.08元。除上述调整外,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元通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物产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宣城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物产元通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华锦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星辉精密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大元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21

  物产中大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继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物产中大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5、《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484,239.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920,196.28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392,019.63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83,748,958.46元,减去2014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79,051,573.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5,789,605.20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793,291,946.6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89,768,549.92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995,995,1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9,399,277.90元;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56%,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利益、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与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8、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陈继达、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回避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联交易公告(一)”]

  9、关于公司与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配送战略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陈继达、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回避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联交易公告(二)”]

  10、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对照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经计算,董事长陈继达发放薪酬(含税)为169.68万元(为2012以前年度薪酬清算,2011年7月1日起在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领取薪酬);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竞天预发薪酬(含税)为301.57万元;董事兼副总裁董可超预发薪酬(含税)为183.22万元; 董事兼副总裁张力预发薪酬(含税)为175.76万元。

  职工监事邬玉明按内控审计中心总经理岗位考核发放,2014年薪酬(含税)为65.53万元;职工监事毛文龙按群团文化中心总经理岗位考核发放,2014年薪酬(含税)为65.54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1、审议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薪制考核实施办法》及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经考核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副总裁胡小平薪酬178.37万元,副总裁王晓光薪酬138.37万元,副总裁林皓薪酬149.52万元,副总裁季加仁薪酬165.81万元,副总裁方明薪酬146.17万元,董事会秘书颜亮薪酬107.26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2、审议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坚持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1、3、5、6、7、8、10、15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22

  物产中大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在杭州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 审议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484,239.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920,196.28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392,019.63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83,748,958.46元,减去2014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79,051,573.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5,789,605.20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793,291,946.6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89,768,549.92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综合考虑,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995,995,1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9,399,277.90元;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56%,该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 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监事会通过的第1、2、3、5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27

  物产中大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479,45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30元,共募集资金1,499,999,999.6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472,999,999.60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相关费用7,384,379.45元后,本公司净募集资金1,465,615,62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4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63,217,238.86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333,217,238.86元,购买理财产品130,000,000.00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为3,807,810.1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63,217,238.86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333,217,238.86元,购买理财产品13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07,810.16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206,191.4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物产中大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资金存放安全;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募集资金总额已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0,000.00元,并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相关费用7,384,379.45元。

  [注2]:公司承诺效益12,880.33万元系指汽车金融服务项目投放后,在2014年-2019年预计6年内实现的平均效益,而本年尚处于投入期。

  [注3]:公司承诺效益2,558.05万元系指汽车云服务项目一期投放后,在2014年-2018年预计5年内实现的平均效益,而本年尚处于投入期。

  [注4]:2014年9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系指投资结构性存款以及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7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理财收益2,776,872.99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1.30亿元,明细如下:

  2014年11月28日,中大租赁以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健系列人民币37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4.2%/年,产品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起止期限为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01月04日。

  2014年12月5日,云服务以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842期”,产品收益率为4.05%/年,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起止期限为2014年12月08日至2015年01月12日。

  2014年12月29日,云服务以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880期”,产品收益率为4.50%/年,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起止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0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24

  物产中大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大地产)项目子公司与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金属)及其子公司进行钢材配送战略合作。预计2015年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交易金额约4200万元,2014年度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已发生金额为6254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9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王竞天董事、张力董事、董可超董事、朱清波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没有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在2011年曾签定《钢材配送战略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是:由中大地产下属各房地产开发项目与物产金属对口部门或相应的区域公司就具体项目需求签订钢材配送合同,中大地产各项目开发所需建筑钢材,由物产金属实施钢材配送服务,配送合同在各项目总包招标工作完成后签定,其中钢材结算价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确定。

  2015年度中大地产各项目与物产金属(对口部门或相应的区域公司)签订钢材配送合同预计将达到1.2万吨,按目前3500元/吨左右的均价计算,初步估算本次交易总金额将达420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将按配送数量计算。2014年度已发生金额为6254万元。

  由于物产金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物产金属前身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 2003年改制设立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产金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78号

  法定代表人:董明生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04084

  经营期限:自196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仓储服务,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停车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市场经营管理。

  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86.93%。

  财务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物产金属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7.30亿元,净资产36.30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848.70亿元,利润总额 6.35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下根据中大地产各项目开工计划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与物产金属(对口部门或相应的区域公司)签订钢材配送合同情况,实际结算金额将按配送数量计算。

  ■

  以下为2014年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钢材交易情况。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依据

  (一)交易双方及项目范围: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与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子公司

  ■

  (二)协议签署时间:依据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实施

  (三)交易内容:由物产金属向我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所需各类钢材。

  (四)定价依据:武汉地区:配送的钢材价格(含运费、装卸费)根据配送当日“意达钢材信息网”武汉地区相应材料对应钢厂网上价格减5元/吨(含税)予以结算。此价格包含出库费、运输费,不含施工现场装卸费(供货方需有相关人员在场协调装卸)。若“意达钢材信息网”上相应地区网上相应钢厂一天内有多个价格,以早上最初的价格为准结算;若对应钢厂的价格是一个区间,则以这个区间的算术平均价格为准结算(例如价格区间为3440-3460,则结算价格为3450元/吨);如遇周六、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网上无价格时,则按照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与后一天的网上价格的算术平均价格为准结算;如网上无相应产品价格的,则双方另行书面询价确定。

  货物的运输、装卸费用承担:出库费由供货方承担;运输费由供货方承担、施工现场装卸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供货方需有相关人员在场协调装卸)。

  说明:“意达钢材信息网”系武汉地区重点钢材市场、钢材经销单位和钢铁企业等联合组建的钢材信息网站,能方便地查询钢铁生产、经销、物流企业,查询钢材标准、钢铁统计等资料,该网站更新速度快、贴近实际、贴近市场。

  (五)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按收货方签收时间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当月25日,结算时供货方应提供相应有效签收单及结算单,并开具有效的发票作为结算依据,采购方应在次月15日前结清全部(当月到货)货款。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物产金属长期主营金属材料流通,是全国金属材料经营规模最大的流通企业之一。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资源优势、提升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的会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25

  物产中大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度,受杭州房地产市场持续疲软的影响,特别是部分区域的写字楼供应较多,价格竞争激烈。为准确反映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定对下属杭州中大银泰城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杭州中大银泰城项目于2010年3月9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土地面积37,860平方米,容积率为5.0,楼面价5,435元/㎡,规划建设内容有商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公司持股比例50%。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预售比例为16.92%。

  鉴于该项目市场销售价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决定对写字楼、酒店式公寓(不含商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261.96万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综合影响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0.75万元。

  三、本次计提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现状,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23

  物产中大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1.本公司2014年度向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集团)及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实业)累计借款发生额为90.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共支付上述关联公司利息共计10720.21万元人民币;预计2015年度累计借款发生额不超过95亿元。2.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2014年度实际为本公司借款总额1亿元提供担保,公司2014年度共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125万元;2015年度计划为本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提供担保。

  ●关联人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9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王竞天董事、董可超董事、张力董事、朱清波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它事项

  此次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度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累计借款发生额共计90.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共支付上述关联公司利息共计10720.21万元,预计2015年度累计借款发生额不超过95亿元。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2014年度实际为本公司借款总额1亿元提供担保,公司2014年度共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为125万元; 2015年度计划为本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提供担保。

  由于物产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物产实业为物产集团全资子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上述关联交易止,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物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王挺革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69717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6日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含小汽车),化工轻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化肥;物资仓储运输(不含危险品),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各类生活资料(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物产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12.64亿元,净资产198.91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116.17亿元,净利润17.51亿元。

  2.物产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杨东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58408

  成立日期:1993年4月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含小轿车)、木材、化肥、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品销售;物资仓储运输,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物产实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6.04亿元,净资产7.1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69816.07万元,净利润208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借款及利息费用:

  1、2014年度借款及利息情况:

  2014年度公司向物产集团申请临时性周转借款,累计借款发生额为906000万元,年末余额为525000万元,平均年利率为5.97%。

  利息支付情况(单位:万元)

  ■

  2、2015年度预计借款及利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借款余额为58亿元;预计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关联单位累计借款发生额不超过95亿元。利息费用支付将按借款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实际借款情况据实结算。

  (二)担保情况:

  1、2014年度物产集团实际为本公司提供借款总额1亿元的担保,2014年度公司共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125万元; 2015年度计划为本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

  2、2015年度担保费用支付,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据实结算。

  (三)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将随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物产集团而终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借款利率的定价原则:

  1、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放的贷款,借款利率按发行成本适当上浮定价;

  2、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借款利率参照市场价格;

  3、用于临时周转的贷款,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适当上浮定价。

  (二)担保费率的定价原则:

  1、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定价原则:

  (1)最高额担保的,每年按担保合同金额的1.25%定价;

  (2)单笔担保的,每年按担保合同金额和担保合同期限的年化担保费率1.5%定价;

  (3)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2、担保额度外的临时担保定价原则:

  (1)最高额担保的,每年按担保合同金额的2.5%定价;

  (2)单笔担保的,每年按担保合同金额和担保合同期限的年化担保费率3%定价;

  (3)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下转B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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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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