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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2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15年3月25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1),并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讨论,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4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的通知,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4,512,080股的7.96%)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融资,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03月30日,质押期限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15年0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得胜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9,771,62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2%,此前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总计56,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质押公司股份余额共计89,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5-008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接到公司股东刘晓庆女士的通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8,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9%)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29日,上述质押已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刘晓庆女士共持有本公司 44,28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31%,其中已质押股份8,500,000股,占刘晓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2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9%。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2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且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鉴于公司以及各方还在商谈该重大事项,且截至目前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不具备按规定披露并复牌的条件。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2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参见2014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1)。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没有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起使用9,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截止2015年10月15日。2014年12月30日,公司归还1,550万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月28日,公司已将剩余资金中1,500万归还至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2月26日,公司已将剩余资金中1,500万归还至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3月30日,公司已将剩余资金中2,500万归还至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目前,募集资金累计还款7,05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募资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提交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为: "鉴于公司2014年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人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43,12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51,468,15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74,496,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17,617,800股。本人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接到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其他董事发出意见征询函,刘宁女士、汪泽其先生、胡羽平先生、沈勇先生、翁征先生共六名董事回函表示:本次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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