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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于2015年3月27日与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华东电子持有的烟台原动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动力器材")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800.00万元; 2、华东电子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3、华东电子转让其持有的原动力器材100%股权,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约858.88万元,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有较大的正面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1、华东电子将其持有的原动力器材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吉文先生,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0.00万元。转让完成后,华东电子将不再持有原动力器材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华东电子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于2015年3月27日与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张吉文 身份证号:3706021965****0037 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上山路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注册号:370613200048526 名称:烟台原动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夕众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健身器材研发、销售,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3月6日 营业期限:2015年3月6日起 2、原动力器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实施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及华东电子没有为原动力器材提供担保、无委托理财事项。 4、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原动力器材尚未发生经营活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金额:华东电子将其持有的原动力器材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吉文先生,转让价格为1,800.00万元。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5日内,自然人张吉文先生将向华东电子支付人民币300.00万元;在办理完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在30日内支付剩余的人民币1,500.00万元。 3、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华东电子的流动资金。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部署,此次股权转让,是为了调整华东电子资本结构,优化华东电子总体资产的流动性,增加华东电子发展主营业务的流动资金,提高华东电子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七、备查文件 1、《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东电子与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2015-001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九华旅游,股票代码:60319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3月27日、3月30日、3月31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九华山风景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函证确认,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14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4%)无偿划转至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 201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41号),同意将格力集团所持公司300,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海投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完成后,格力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海投公司持有公司3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4%,公司控股股东由格力集团变更为海投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批复豁免海投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15-014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以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243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243期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3、产品收益率:4.8%/年 4、到期日:2015年4月29日 5、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当天或在上海浦发行驶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当天,如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为非工作日,则兑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日与实际存款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息。资金到账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上海浦发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8、公司与"上海浦发"无关联关系。 9、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该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市场风险:如果在实际投资期限内,市场利率变化,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化。 ●流动性风险: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公司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风险:公司只能获得该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公司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上海浦发"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公司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在此情况下,"上海浦发"不保证理财本金及收益。 二、风险应对措施 模塑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本金安全、投资方向明确,本金不会发生亏损。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模塑科技"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发现已有不利因素或者判断或有不利因素的,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对投资理财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帐和会计核算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统筹核算工作。 "模塑科技"将严格把控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注: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已按照约定的收益率收回上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 五、备查文件 "模塑科技"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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