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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5-00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5:00至2015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工会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国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71,478,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其中,A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68,53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2%;B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2,941,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71,439,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4%。其中,A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68,497,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2%;B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2,941,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3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A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3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B股股东未有投票。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李明辉为公司独立董事
2.2选举贾滨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峰、李丰凯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5-007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9名董事,实到9名,为薛国俊、何建光、石建春、徐倩、徐振平、庄荣法、沈宁吾、李明辉、贾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董事会下属两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宁吾(主任委员)、薛国俊、李明辉 审计委员会:李明辉(主任委员)、沈宁吾、贾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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