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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5-1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5-07),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83,562,2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目前,中兴集团已按规定正式报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由于本次拟转让事项尚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4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后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先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华通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份19,9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8%)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2日。 2. 王苗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份11,157,6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7%)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23日。 截止本公告日,华通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6,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8%。本次质押19,9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8%,累计已质押123,10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7%;王苗通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157,6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7%。本次质押11,157,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购买股票,购买数量5,520,938股,购买均价15.317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 公司将于2015年4月16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并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许锦光先生通知,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刊登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前,该重大事项还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特尔佳,股票代码:002213)将于2015年4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下称"东部集团"):东部集团将原质押给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7,270,000股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4%。(有关质押内容参见2015年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为补充流动资金,东部集团于2015年3月30日再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270,000股质押给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5.24%。 截止目前,东部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1,805,83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0.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5-01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转让鲲鹏通讯(昆山)有限公司13.5%的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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