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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1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上午10:30分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张志祥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赵磊先生代为出席;董事朱锐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军民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刘德学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李辉先生因工作无法联系,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谢晓华女士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邓海先生代为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润生先生,财务副总监奚红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史雪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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