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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5版)

  截止2015年2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5519.69 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276719.69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1553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35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4965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89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86922.6万元;为下属公司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担保35332万元;为下属公司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担保8912.09万元;为下属公司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担保51950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700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1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32.9%。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核查情况:2015年3月20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东华铝材为本公司太阳能电池边框产品的重要外部供应商,自本公司成立以来同本公司保持了较为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东华铝材为本单位银行借款提供了多次担保支持。东华铝材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规模较大,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海达集团为大型企业集团,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降低本次担保风险。

  2、自2012年4月开始,公司为苏州盛康向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贷款实际发生额9700万元,苏州盛康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因逾期归还贷款,导致本公司发生担保风险的情况;目前苏州盛康经营情况良好,订单充裕,财务状况稳健,管理层认为其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较低;爱康实业为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为公司本次担保可能发生的风险提供补充救济。

  公司会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苏州盛康、东华铝材未来的融资提供担保具有商业上的必要性和互利性。上述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各方均提供了反担保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其中为苏州盛康的担保,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我们原则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两家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注意债务风险。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东华铝材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规模较大,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海达集团为大型企业集团,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降低本次担保风险。苏州盛康经营情况良好;爱康实业为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为公司本次担保可能发生的风险提供补充救济。公司会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综上所述,对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爱康科技本次提供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2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以及公司董事徐国辉先生控制的苏州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厦”)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销售、物业出租、农副产品的采购、保安服务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

  爱康实业、爱康农业、苏州盛康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苏州广厦为本公司董事徐国辉先生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执行董事,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测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二)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三)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四)苏州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公司或子公司自产的太阳能电池铝边框、光伏焊带、EVA胶膜、光伏接线盒;向关联方出租自有的房产;向关联方采购农副产品,向关联方采购太阳能电池组件和机电安装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和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具体协议。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爱康农业专业提供农副产品,在本公司绿化工程、盆景摆放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服务,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有部分闲置,将其出租给关联方使用,能有效地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太阳能配件产品的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苏州盛康2014年组件产能500MW,2015年有较大的扩能计划,公司向其出售配件产品能增加2015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公司2015年有大规模建设光伏电站的经营计划,有采购光伏组件的内在需求,苏州盛康同本公司保持较好的合作关系,在公允价格和交付等条件下向其采购光伏组件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爱康实业具有机电安装资质,2014年为本公司的电站项目提供过安装服务并有较好表现,2015年在其业务能力范围内,公司将继续接受其机电安装服务。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

  七、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201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计划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计划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我们已认可,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确定了较为公允的定价参考标准,并明确了在实际发生交易时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监事会认同该次交易,并对交易条件表示认可。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爱康科技2015年度即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本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2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15 年4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3:00-5: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4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邹承慧先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季海瑜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易美怀女士、独立董事袁淳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康剑雄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2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5 年 3 月 30 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季海瑜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2015年度有较大的投资计划,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加之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未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合理、合法、合规。同时鉴于公司资本公积有较大规模,提出以资本公积金每十股转增十股有利于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我们同意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的情况。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是合适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确定了较为公允的定价参考标准,并明确了在实际发生交易时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监事会认同该次交易,并对交易条件表示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2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6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8、关于申请2015年度债务性融资授信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2.1关于继续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2关于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为金昌清能电站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1-1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参阅巨潮资讯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0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1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2.01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12.1,12.02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12.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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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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