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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家纺 公告编号:2015-007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投资理财额度至8亿元(包括公司于2013年11 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中的4亿元),该8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效。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投资品种。同时授权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根据上述决议,股份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与浙商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理财协议,以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浙商银行2015年专属理财第8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2015年专属理财第80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5000万元 4、产品类型:较低风险 5、投资收益率:6.2% 6、期限:2015年3月31日--2015年7月6日 7、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8、资金来源:股份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股份公司与浙商银行南通分行无关联关系 10、股份公司本次出资5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 二、对股份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股份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股份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股份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份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79075万元,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0%。 四、备查文件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5-01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有关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3月,商晓波先生以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2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元证券合肥宿州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3月28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详见公司于 2014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 2015年3月30日,商晓波先生与国元证券进行了股权质押回购交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4%)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商晓波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9,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4%,其中38,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公司股份的29.39%,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5-039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5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 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 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5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88)。 2015年3月27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4,500万元的归还工作。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未来三年内 不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位一致行动人(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杨自亮)为了经营好企业,于2001年12月就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项签订了《合作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今后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时,须由各方先行协商一致,再行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表决。 上述《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稳固公司的控制权,继续经营好企业,上述五人于近期签署了《关于未来三年内不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承诺》,在承诺中,五位一致行动人确认上述《合作协议》在解除之前长期有效,并承诺至少三年内不会解除上述《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5-007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3月4日、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5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已确认中钢股份拟筹划事项为其旗下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前,中钢股份正组织各相关方梳理拟注入资产的范围,商讨和论证拟注入资产的可行性,以积极推进该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法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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