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025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13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65号文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亿元。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于2015年3月31日13:00-15:00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西南证券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4月1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0",简称"15华联债"),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