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4月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 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5年03月09日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6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4、 本基金的认购代码为001135。

5、 本基金自2015年04月07日至2015年04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8、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各销售机构下属网点。

9、 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二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0、 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12、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投资人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介上的《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ymfund.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5、 有关销售机构的销售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请详询各销售机构相关的联系方式。

16、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50-8808)和当地销售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50-8808)或北京直销中心电话(010-63102987),垂询认购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在基金调整资产配置时,基金经理的判断与市场的实际表现可能存在一定偏离,在市场上涨的时候股票配置比例过低或在市场下跌时股票配置比例过高,从而带来对基金收益不利影响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简称

名称: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益民品质升级混合

(二)基金代码

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001135

(三)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七)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积极把握企业在居民生活品质提升过程中带来的投资机会,在分享企业成长性的同时合理控制组合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不设募集上限。

(九)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十)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本公司直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七部分或本公司网站。

2、销售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七部分或本公司网站。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5年04月07日至2015年04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募集期满后,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自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若基金募集期(包括延长后的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十二) 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区间费率
50万元以下1.2%
50万元(含)以上,200万以下1.0%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0.5%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对于500万元以下的认购,基金认购份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基金认购份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某投资者投资50万元认购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0/(1+1.0%)=495,049.50元

  认购费用=500,000-495,049.50=4950.50元

认购份额=(495,049.51+500)/1.00=495,549.50份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一)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二)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三、直销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中心业务办理时间:公开发售期间9:00-17:00(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24小时全天接受办理开户及认购业务,工作日17:00之后及节假日提交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接受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申请。

3、已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成功开立了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还拟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该销售机构处开立交易账户。

4、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5、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农业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

6、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活期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结算账户。

7、请有意在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ymfund.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8、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直销中心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错误等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选择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3)个人投资者的开户程序:

填写《账户业务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4)个人投资者承诺函(内含风险揭示函);

5)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6)预留交易密码。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银行卡是指借记卡等。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完全一致。

(4)机构投资者的开户程序

填写《账户业务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经办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业务印鉴卡》两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传真交易协议书两份;

8)机构投资者承诺函(内含风险揭示函)。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5)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到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

2、缴款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

华夏银行

账户名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东单分行

开户账号:10257000000607895

大额支付号:304100041914

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开户账户:11-210101040008387

大额支付号:103100021017

(2)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户时分配的清算编号(客户编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

4)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基金账户卡;

2)身份证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基金账户卡;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通过传真方式办理开户业务的,需将以上资料发送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010-63100608)后,电话通知直销柜台人员,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邮寄至直销中心(地址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开户

(1)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页面https://etrade.ymfund.com/;

(2)选择进入“立即注册”或“立即开户”;

(3)阅读《益民基金网上交易协议》;

(4)按照自己预备使用的银行卡进行选择,并输入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真实姓名,进行身份验证;

(5)准确填写客户信息;

(6)第二个工作日投资者可以查询开户是否成功。

2、认购

(1)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页面https://etrade.ymfund.com/;

(2)登录账户;

(3)选择交易种类;

(4)按页面指示完成交易流程;

(5)第二个工作日投资者可以查询交易是否成功。

3、注意事项

(1)本公司暂未对机构客户开通网上开户功能。

(2)开户成功后,未进行风险测评的客户应先进行风险测评才可以进行交易。

(3)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4)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业务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交易规则。

四、销售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下转B12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聚焦一季度股指迭创新高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股市25年解码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5-04-0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