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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3-00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89,002,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为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4月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35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向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5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252,003,908股,发行股份价格为10.23元/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6,573,90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2年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流通股126,001,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2年6月5日,公司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益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本总额增加至549,860,862股 ,转增后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流通股增加至189,002,932股。 截至目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新增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9,002,932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4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9,002,932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34.3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系按照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占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比例计算。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189,002,932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定向增发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重组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截至目前,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始终恪守承诺。 2、重组方关于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业绩的承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3,144.66万元、 67,792.80万元、73,935.47万元。如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以上预测净利润,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按约定进行补偿。目前,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顺利完成了三年的业绩承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4,557.75万元、68,164.01万元、76,656.6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重组后始终恪守承诺,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承诺事项或不履行承诺情形发生。截至目前,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也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承诺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同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后,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继续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2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3月27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何明、武士国、张玉川、余新培、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朱姗姗。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依据《公司2014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均由控股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控股子公司")承担实施。实施方式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该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1月21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目前对该控股子公司增资已进行到划转募集资金阶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鉴于此,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该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放管理"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1、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开户名称: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 银行账号:18030901040020219 2、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 开户名称: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20000025741100003216718 该控股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公司、保荐机构、以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354 证券简称:科冕木业 公告编号:2015-035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中文名称变更:由“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英文名称变更:由“Dalian Kemian Wood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Dalian Zeus Entertainment Co., Ltd.”; 3、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由“科冕木业”变更为“天神娱乐”; 变更公司英文简称:由“KMMY”变更为“ZEUS”; 4、公司证券代码“002354”保持不变; 5、相关变更事项的生效日期为:2015年4月2日。 一、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公司已于2015年3月2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的变更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章程》的变更情况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变更的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2014 年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构成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由“地板及其他木制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变更为“网页网游和移动网游的研发和发行”,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同时与公司愿景、战略、产品等实际情况相适应,故决定对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进行变更。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4年7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因公司名称发生变更,为使公司名称和公司简称保持一致,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5年4月2日起发生变更,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科冕木业”变更为“天神娱乐”,公司英文证券简称由“KMMY”变更为“ZEUS”,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25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22日起停牌。2015年2月5日,公司发布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08),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5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26日发布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09、临2015-010)。 公司于2015年3月5日发布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11)。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5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19日、3月26日分别发布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12、临2015-013、临2015-023)。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加紧协商、沟通和论证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深入推进中。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5016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2日开市时起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2015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发布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2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2015年3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2015年3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2015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2015年3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大部分已经完成,涉及的相关交易细节正在进一步的协商确认。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山东章鼓,股票代码:002598)继续停牌。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宣告参股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15乐民破字第1-1号),正式宣告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破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裁定书主要内容 根据《民事裁定书》,乐山中院认为,乐电天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同时没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乐电天威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当宣告乐电天威破产,依法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乐电天威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乐山中院宣告乐电天威破产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5-044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消")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3日起停牌。2015年2月27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27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3月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2014年年报及审计报告,公司近日将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交易对手方、交易价格等重要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中安消将根据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双方确定的交易价格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判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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