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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5-039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表决董事5人,通讯表决董事4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5-04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5-040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办理 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4、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审批单笔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10%的委托理财事项。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 公司及子公司与受托银行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公司审计部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五、授权管理 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 公司财务部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银行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同时,在理财期间更加密切与银行间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或报告公司,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公司前次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次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公司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董事会通知日,上述委托理财业务已到期,公司不存在未结清的委托理财业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办理委托理财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本次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5-041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江门电机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对外出售江门电机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9)。经事后审查,该公告中关于对江门电机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公告原文: 截至目前,我公司不存在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情况。 更正后: 截至目前,我公司不存在委托该子公司理财的情况。江门电机有限公司尚欠上市公司往来款23,807,033.98元未结清。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说明: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款项余额为12,514,206.61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目前,江门电机有限公司已全部结清上市公司往来款,不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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