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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5版)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5-005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执业原则,截止2014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连续3年的内控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含税价格为116万元,含税价格122.96万元,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延续执行2014年度审计费用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执业原则,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5-007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且变动金额预计对2015年度季报、半年报、年报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根据《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对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为顺应国家新技术革命潮流,公司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创新,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对固定资产推行精益管理,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同时,2014年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据此,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准则及财政法规的基础上,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及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其价值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且变动金额预计对2015年度季报、半年报、年报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5-006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关联 交易执行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1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关联交易执行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现有8名董事,关联董事占4名,因此4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张雅林先生、陈元魁先生、张明才先生、XIAOMING TU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关联交易执行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关联交易执行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就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关联交易执行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739804_B03号)予以认可。 2、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3、公司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鉴于公司2014年度的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公司2015年度的关联交易仍将延续2014年度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因此该等交易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5、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该等交易关联方支付的款项发生坏帐损失的风险较小。 6、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的影响也很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7、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1、2014年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关联交易明细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3、融资业务等事项明细情况表
(三)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1、2015年购销商品等业务预计情况
2、2015年融资业务等事项预计情况
二、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及提高销售价格。 (二)关联交易定价均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5-008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 为所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全资子公司和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61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拟为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所属子公司在西电财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业务预算及发展需求,结合西电财司对该等公司2015年综合测评,公司根据《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集中管理、对象确定、总量授权、分级负责”的担保原则, 2015年度拟为所属子公司在西电财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内可调剂使用。 (二)为所属子公司切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部分合作商业银行的实际需要,由公司通过《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形式授权给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供担保。2015年度拟为所属子公司切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为所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全资子公司和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控股子公司,共计27家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如下: 1.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电常变)注册资本6.35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0%,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运河路126号。西电常变的业务范围为:变压器、互感器、变压器辅助设备、电磁线、密封件的制造和加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西电常变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4亿元;负债总额12.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5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亿元;净利润为118.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西电常变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4亿元;负债总额13.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5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净利润为166.1万元。 2.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电国际),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B座2-4层。西电国际的业务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等。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西电国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8亿元;负债总额15.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净利润为0.1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西电国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8亿元;负债总额16.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净利润为0.1亿元。 3.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电西瓷),注册资本4.76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地址为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579号。西电西瓷的业务范围为:高压电瓷、避雷器、高压熔断器、放电记录器的制造及销售,以及金属材料、金刚砂窑具及耐火材料制品、化工原料的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西电西瓷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亿元;负债总额6.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净利润为-0.5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西电西瓷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亿元;负债总额6.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0.9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净利润为-0.6亿元。 4.西安西电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电销司),注册资本3,593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西电销司的业务范围为:中国西电输配电产品国内市场的推广和销售,输配变电成套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监测及技术改造和技术服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西电销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亿元;负债总额1.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0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0.5亿元;净利润为366.2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西电销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8亿元;负债总额0.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0.1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4亿元;净利润为1,408.9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 1. 2015年度拟为所属子公司在西电财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 2015年度拟为所属子公司切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金额: 1. 2015 年度拟为所属子公司在西电财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内可调剂使用。 2. 2015年度拟为所属子公司切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内可调剂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所属子公司筹措资金,进一步拓展业务市场,提升竞争力,董事会同意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合法,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因主营业务需要向业主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公告编号:2015-009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 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参见2015年4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西电集团公司、GE SMALLWORLD(SINGAPORE)PTE LT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兴路7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电话:029-88832083 传 真:029-88832084 联 系 人:田喜民 谢黎 2、会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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