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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通信 编号:2015-01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恒大健康签订《信息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促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健康")经友好协商洽谈,达成《信息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近日双方完成了签字盖章,协议正式生效。 二、合作方介绍 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708HK)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上市公司,投资于中国的美容整形及保健相关业务,提供健康护理及医疗服务的多元化产业集团。 恒大健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运用大数据平台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并实现精准营销 运用已有的大数据平台,不断挖掘大数据信息,对数据进行精准分析,与需求智能匹配,"以客户为中心",在合适的时机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并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客户,进行高效、精准的营销推广。 2、针对不同人群打造最好的移动医疗客户端 根据用户需求,打造分人群、分需求,各种类型结合的美容整形、医疗健康类APP应用群。实现移动端应用与大数据平台、实体医疗机构数据与服务之间的对接,在增加医疗健康服务便利性的同时,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通过移动客户端共同推出有针对性并且多样化的服务,形成对目标人群更全面和多维度的服务覆盖。 (二)权利及义务 1、甲方充分利用医学专家资源,为医疗健康平台及大数据挖掘提供专业的医疗技术支持。 2、乙方充分发挥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技术和资源优势,积极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医疗互联网解决方案,支撑甲方的业务发展。 3、乙方通过大数据技术和线上用户资源,针对甲方的医疗健康业务挖掘潜在客户,并针对客户进行精准、高效的营销推广。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恒大健康的合作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不涉及具体金额,未来实际收益情况尚不确定,目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与恒大健康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不属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该项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为框架性协议,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信息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5-1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5:00至2015年4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炬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820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61%;其中中小投资者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32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81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2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5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5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多年来为较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982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2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思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诗旷、郑柳钦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5-01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泸天化,股票代码:000912)于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该事项仍在研究筹划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5年4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相关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从2015年4月2日起,上海农商银行及华福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农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2、华福证券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航天信息"(股票代码:60027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3 转债代码:128008 转债简称:齐峰转债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第一季度“齐峰转债”转股 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齐峰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经核查,公告中截至2015月3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上市公告书中修订情况如下:三、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及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1、截至2015月3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修订为: 单位:股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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