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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4月2日起增加上海证券、中国中投证券为华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宝事件驱动混合,基金代码:001118)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中国中投证券办理华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投资者还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鉴于"华域汽车(股票代码:600741)"、"中鼎股份(股票代码:000887)"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华域汽车"、"中鼎股份"股票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相关基金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华域汽车"、"中鼎股份"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与其上市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待"华域汽车"、"中鼎股份"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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