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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5年4月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4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9,274,6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26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7,639,5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76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635,1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449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5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189,256,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赞成、17,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1,648,2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3%)赞成、17,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726万元。 2、按2015年1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806,4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141,924.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5、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1,663,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6、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1,663,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7、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8、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1,663,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9、以189,27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1,663,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赞成、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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