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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O2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认购台湾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股份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3年4月2日与永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丰金控)和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丰银行)签署了一份股份认购协议(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本行同意认购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简称目标公司)根据台湾有关规定以私募方式发行的新股,认购完成后本行将拥有目标公司20%的股份。2014年2月27日,本行与永丰金控和永丰银行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简称首次补充协议)。 在股份认购协议签署时,根据台湾相关规定,个别大陆商业银行持有单一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股份认购协议规定,如果在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满一年的期间(简称交易选定等待期)内台湾有关规定仍未修订放宽前述持股比例的限制至20%或以上,股份认购协议各方有权协商延长交易选定等待期。首次补充协议规定,交易选定等待期延长至2015年4月1日。 2015年4月1日,本行与永丰金控和永丰银行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简称本次补充协议)。根据本次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交易选定等待期将进一步延长至2015年10月1日。 股份认购协议和首次补充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证书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彩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彩创")于2015年04月01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001390),广州彩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2014年10月10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广州彩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网络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等业务,本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利于其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业竞争力。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广州彩创将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将对2015至2016年广州彩创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5-00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借壳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今日接参股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通知:2015年4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国轩高科借壳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本公司现持有国轩高科14.8361%股权,待其借壳上市完成后,公司所持有的国轩高科股权将转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权。依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持有该项金融资产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将计入公司权益资产,不影响持有期间的损益。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1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第一批次已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集团")与关联自然人王怡心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荣安集团以协议方式分三批次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 2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3.56%。 公司已于201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荣安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怡心)》(内容详见2015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4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第一批10,000万股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荣安集团原持有本公司股份82,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02%,本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荣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2,800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59%,王怡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2%。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年4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产品主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公司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公司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公司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公司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公司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公司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6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13期A款,该产品已于2014年8月20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4年7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24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4年9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4、2014年9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5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5、2014年9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利得盈2014年9月第10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9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6、2014年9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96期H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4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7、2014年12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0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8、2014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利得盈2014年12月第17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0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9、2015年1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5年4月7日到期。 10、2015年2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5年5月11日到期。 11、2015年3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5年第55期H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5年8月24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17,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0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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