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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5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 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4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5-001号公告)于2015年4月1日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又重新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5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5年4月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目前,彩虹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6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5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4,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权益分派后涉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一)公司实施2013年度、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4年5月19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3年度末总股本31,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分配利润人民币10,962,000.00元。该利润分配已于201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2015年4月1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末拟以总股本31,4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分配利润人民币18,876,000.00元。该利润分配将于2015年4月13日实施完毕。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前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0为9.00元/股。 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9.00-0.035-0.06=8.905元/股。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前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0为17.15元/股。 调整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17.15-0.06=17.09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 咨询联系人:金红英 咨询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传真电话:(0755)869228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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