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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上风高科,股票代码:00096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资料。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异动期间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核实,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亦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3月17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实现盈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波动不存在超过50%以上情形。目前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2015年4月29日披露。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5-02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7万台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目"于近日完成验收工作,现正式投入使用。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在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对公司整体效益均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项目对公司短期盈利能力的提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6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设立的中信证券信质电机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信质电机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中信证券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84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5-013 证券简称:民生转债 证券代码:11002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54号),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法规计入二级资本。 本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将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 本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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