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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临2015-2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日(星期四)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5:00--2015年4月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 6. 主持人:公司董事郑文舫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072,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44%。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927,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96%。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11,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9%。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66,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31%。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3. 公司董事郑文舫、曾磊光、叶宏森,独立董事张龙平、冯果、张秀生,监事肖和平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董建新、王栎栎、保荐人代表贾磊、律师王萌、李洪涛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927,479票,占比99.6778%;反对145,246票,占比0.3222%;弃权0票,占比0%。 2. 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927,479票,占比99.6778%;反对145,246票,占比0.3222%;弃权0票,占比0%。 3. 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4,927,479票,占比99.6778%;反对145,246票,占比0.3222%;弃权0票,占比0%。 4. 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公司《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此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27,479票,占比99.6778%;反对145,246票,占比0.3222%;弃权0票,占比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66,216票,反对145,246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为4.6631%。 5.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4,927,479票,占比99.6778%;反对145,246票,占比0.3222%;弃权0票,占比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银行贷款规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规模内审批的议案》; 同意44,927,479票,占比99.6778%;反对145,246票,占比0.3222%;弃权0票,占比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44,927,479票,占比99.6778%;反对145,246票,占比0.3222%;弃权0票,占比0%。 注:以上"占比"均为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3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1日、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指标。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5-013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降低湖南博爱医疗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医疗")资产负债率水平,保障其健康持续发展,博爱医疗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对博爱医疗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2000万元。其中,博爱医疗控股股东天津天士力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博爱医疗51%的股权)出资204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康年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康美怡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博爱医疗49%的股权)出资196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2015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对湖南博爱医疗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近日,博爱医疗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变更前博爱医疗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变更后博爱医疗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贰仟万元整。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9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5年04月0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15-009 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基金")子公司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智")股东会审议通过,东方汇智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375万元人民币。增资分别由新参股股东北京汇智长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长行")认缴其中937.5万元人民币,由股东北京布谷时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布谷时代") 和深圳市锦瑞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丰华")分别认缴其中468.75万元人民币, 东方基金不对本次增资出资。本次增资后,东方汇智股权结构变更为:东方基金出资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布谷时代出资234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锦瑞丰华出资234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汇智长行出资937.5万元,占注册资本10%。东方汇智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已做相应修改。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04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价格于2015年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5年4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3月31日、 2015年4月1日、2015 年4月2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告,公司股票已于3月3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认为此次股价下跌与上述情况有关。除此以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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