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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5-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8,5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4月8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股本变动情况 1、2013年1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09 号《关于核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鹰股份”)向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610,926,60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3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确认手续。上述股份于2013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4,591,435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09号)核准,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4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0,000股股份,2014年3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确认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63,101,435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 年4月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98,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持有人4名,共计6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 ■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3个证券账户持有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111,910,000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公司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中所做出的承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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