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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紧抓中原经济区和航空港区建设机遇,以公司整体战略为指引,按照“一个文化根基、两大机制建设、三大管理体系、四大经营领域”的经营理念,以“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务实规范、克己友善”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经营着力规范管理,对外发展强调优质高效。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奋力拼搏,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发展,取得优异的经营业绩,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董事会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业务需要和董事会工作安排,本年度内共筹备召开股东大会会议1次,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聘任董秘等13项议案。 (二)经营管理工作 1、主营业务实现新突破 通过几年的投资、经营、发展,公司污水处理规模和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公司水务运营单位达到8个,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67万吨,2014年全年污水处理量首次突破两亿吨,达到2.26亿吨,较去年增长3800万吨。产业链延伸效果持续提升,全年中水输送量1814万吨,沼气输送量436万立方。登封水务、上街水务、港区水务生产运营稳步提升。 公司2014年度总供热面积大幅增长,达到1164万平方米,较去年增加304万平方米。公司各供热单位按照“规范、服务、发展、效益”的总体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公司《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实现规范供热,优质服务。西区供热分公司进一步加大串联分户改造力度,采取统一供热参数,加强管网平衡调节,使各热力站均衡供暖,保证总体供热运行稳定;新密热力、登封热力公司继续推进混水供热技术,实施IC卡锁闭阀控制,管网平衡调节能力不断提升。供热稽查工作全面深入,本报告期共追缴违规用热费用98万元。 2、技术水平得到新提升 2014年,公司在技术引进和创新上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初步效果和效益。一是新密热力公司引进清洁燃料新技术,节煤效果明显,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明显降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颁布的最严格标准。二是王新庄水务分公司实施了不停水加装可升降式曝气管施工,结束了维修曝气头必须停止系统进水的历史,为水务单位日常检修提供了新的参考模式。三是登封热力、新密热力公司远程监控设备上线运行,安装热力系统自控平台,基本实现了供热管网运行工况数据的实时监控。 3、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齐头并进 公司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一套以综治工作站为统领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郑州市“平安建设基层示范单位”称号。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 4、投资项目持续落地,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面对市场优质资源的稀缺、行业投资模式变化和日益激烈的竞争,公司及时对投资方向、投资区域、业务开展方式等方面做了相应调整。2014年,完成对外投资项目2个,伊川污水处理厂(一期)收购,实现了伊川新、老厂合并运营;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项目,是公司第一个对外投资的再生水特许经营项目,为污水处理产业链延伸打下基础。 5、人力资本经营稳步提高 人力资本经营继续围绕“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提高效率、提升素质”的指导思想,做好人员合理配置,优化人力资源数量、质量和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全员素质。一是做好人员招聘工作,保障公司经营发展人员需求。二是做好内部培训工作,采取多元化、分层次、分领域的进行系统、专业的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提升了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能,强化了员工的技术水平,改善了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构。三是认真开展干部考核工作。加强公司中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对中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考核评议,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6、财务和资金管理效能显现 加强公司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强化会计监督约束机制,健全财务审批手续,实施成本控制,构筑风险事前预防机制,实现公司财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公司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匹配度,公司资金进行合理调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渠道收集财税信息,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各项政策优惠。2014年,完成王新庄水务分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备案,漯河水务、登封水务、伊川水务、开封水务公司增值税免税备案等多项工作。 7、物资集中管理形成体系 物资集中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延伸,保证了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合规有序开展,提升了公司物资管理水平。物资管理以“围绕公司运营,提供优质产品;围绕工程建设,规范招标程序;围绕年度目标,降低生产成本”的指导思想,以“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生产成本管理”为工作重点,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规范采购程序,堵塞采购漏洞。进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档案,为供应商管理和及时掌握物资市场行情打下基础。 8、规范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企业发展、强大的重要保障。2014年,公司对现行133项制度进行研究,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共新建制度28项,修订制度49项,废止制度20项。审计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审计监督,督促规范管理,提高公司规范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5-1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 2015年4月1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在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张舒先生、董事梁伟刚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董事周翠玲女士代行表决权。 6、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平先生 7、列席人员:公司监事李军池、杨永飞、王娟、杜莉莉,高级管理人员薛飞、王东方、王明中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第四章);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聘请 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一至三项、第五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5-1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 2015年4月1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在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监事王卫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杜莉莉女士代行表决权。 6、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军池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核意见详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以上第一至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5-1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于2015年4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3 号中华大厦 15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予以披露,查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5A层02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376776 (0371)65376971 传 真:(0371)65629981 邮政编码:450046 联 系 人:苗茜、白桦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 注:上述议案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4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4月 22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取得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 / 25918485 / 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 网络投票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5-1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月 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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