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日、4月3日、4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 4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7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