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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陆重工,证券代码:002255)自2015年3月24日开市起停牌预计不超过30个自然日。公司相继于2015 年 3 月 24 日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3月31日披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011)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就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推进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3月16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杭州沃安实业有限公司、艾柯瑟伦株式会社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沃安实业有限公司、艾柯瑟伦株式会社签订《关于杭州沃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协议》。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和《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根据上述董事会会议决议,2015年4月7日公司与杭州沃安实业有限公司、艾柯瑟伦株式会社正式签署《关于杭州沃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协议》。 杭州沃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根据海外客户(主要为北美的AXST公司,SBCK等)的需求,确定生产工厂、设计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并完成采购、生产、销售、出口上下游供应链整体服务。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完成后,公司将首次对互联网电子类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企业进行投资。此项投资存在跨行业投资的风险,以及杭州沃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是否可达到预期等不确定因素。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投资的其它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9 股票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3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华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以通讯和现场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春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精华制药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账户:408830100100056958,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将现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1,769,837.80元转入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公司将与南通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5-016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以4,675万元人民币收购镇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85%股权,镇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4-066《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该控股子公司已于近日在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镇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镇江新区龙溪路8号 注册号:321100400012873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10531.60546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24日 营业期限: 2007年08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造纸助剂(造纸施胶剂AKD、湿强剂、造纸润滑剂、造纸分散剂、表面施胶剂、干强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批发(以上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禁止、限制及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5-3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10:00在长源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5年 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4月9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4 月10 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4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5-25号公告《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 4月 9日上午9:00-12:00 和下午 1:30-5: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4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100 元代表总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下表所示: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8393605 传 真:0755-88393600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陈颖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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