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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5-13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4 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4 月 7日(星期二)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4 月6日(星期一)15:00 至 2015 年 4月 7日(星期二)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彭东街9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邢福立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4人,代表股份54,566,226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62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9,813,95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7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2人,代表股份4,752,276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836%。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1,871,589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5.0617%; 反对2,694,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383%;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91,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524%; 反对2,694,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476%;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晓明、贺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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