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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3月31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17日起停牌。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意向认购对象完成尽职调查、内部决策评估审核程序所需时间较长,且意向认购对象需履行向福建省国资委申请核准的程序,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停牌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7日。 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根据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和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17日、3月24日和3月31日,公司分别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07)、《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2015-009)和《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和继续停牌公告》(2015-016),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7日起连续停牌。 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发行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8日起继续停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事项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4月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意向认购对象完成尽职调查、内部决策评估审核程序所需时间较长,且意向认购对象需履行向福建省国资委申请核准的程序,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停牌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7日。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已经和多家投资者就认购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展开协商,其中部分具有认购意向的投资者正在履行其投资前尽职调查、投资评估、内部审核决策或审批程序。 2、公司正在遴选符合认购条件的战略投资者。 3、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尽职调查等相关各项工作。 三、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协调意向投资者加快推进投资决策评估和审核进程,尽快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2、在中介机构协助下,尽快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四、继续停牌的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7日。若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前能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将申请提前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州美伦大饭店(福州市北环西路118号)四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 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1、14、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15年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抵达公司时间应不迟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13层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6211275 传 真:0591-86211275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 汪元军、郑怡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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