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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23号汉京国际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童爱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硕奇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十二及议案十三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八涉及关联交易,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林、殷长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2015-025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贯性,勤勉尽职的履行董事职责,全体董事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现场送达,会议于当天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庄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庄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时根据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产生相应的召集人,具体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由庄敏先生、曹亦为先生、鹿鹏先生、张乾峰先生、陈杨辉先生五人组成,庄敏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 由周少强先生、曹亦为先生、何年丰先生三人组成,周少强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 由曹亦为先生、黄焱女士、庄敏先生三人组成,曹亦为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黄焱女士、周少强先生、丁立红先生三人组成,黄焱女士担任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拟由“生产、销售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聚乙烯薄膜、聚丙烯薄膜、聚脂切片、复合制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出口及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生物医药;环保研发;信息工程;投资管理。” 变更为“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兴办实业;投资;物业租赁。” 最终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构成已发生重大变化,为了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适应,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系统、完善的修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了健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庄敏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鹿鹏先生为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鹿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鹿鹏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蒋建平先生、陈献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陈杨辉先生、李小虎先生、李翊先生、周皓琳先生、龙刚先生、林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陈德银先生为总裁助理,同意聘任龙刚先生兼任总工程师,同意聘任林宋伟先生兼任副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鹿鹏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何年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庄敏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皓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庄敏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董)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董)任期内,给予董事长庄敏先生每年人民币120万元(税前)的津贴,按月度支付;给予董事丁立红先生、鹿鹏先生、张乾峰先生、陈杨辉先生、何年丰先生每年人民币7.2万元(税前)的津贴,按月度支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董)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9.6万元(税前)的津贴,按月度支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孙公司保千里(香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保千里”)注册资本由100万元港币增加至3,000万元港币,新增注册资本2,900万元港币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保千里”)全额认缴。 香港保千里为深圳保千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公司,主要负责公司视像产品的海外销售业务,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缴纳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扩展深圳保千里视像产品在海外的销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增资尚需中国外商投资和外汇管理等政府部门批准和备案后方可实施。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一: 公司组织架构图: ■ 附件二: 相关人员简历: 总裁:鹿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奥林巴斯(深圳)工业有限公司研发部课长,现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 常务副总裁:蒋建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金泽鑫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深圳市索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营销总监、江苏国润商业有限公司总经办副经理、深圳市大兴汽车有限公司总经办经理,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 常务副总裁:陈献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拓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战略部总经理。 副总裁:陈杨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东莞日本船井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深圳市唯冠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科长、深圳市惠浦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深圳市浩正方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 副总裁:李小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丽嘉诗涂料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深圳市明斯克航母实业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深圳市翔歌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浩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 副总裁:李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国防科技大学教职工、东莞精航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深圳基石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皓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新纪元时装(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日昇创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龙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成都电视设备厂设计部助理工程师、富士康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工程师、奥林巴斯(广州)工业有限公司开发部课长,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副总裁兼副总工程师:林宋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奥林巴斯(广州)工业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奥林巴斯(深圳)工业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工程师,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副总工程师。 总裁助理:陈德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贵州省水城矿务局大河边煤矿技术员、深圳市滨江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广州市帛汉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深圳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深圳市川东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财务总监:何年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项目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业务经理,现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张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2015-026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贯性,勤勉尽职的履行监事职责,全体监事同意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现场送达,会议于当天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由监事梁国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梁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在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给予每位监事每年人民币3.6万元(税前)的津贴,按月度支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 4 月 8 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2015-027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7日,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颜佳德先生作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当选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 4 月 8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颜佳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宇信易诚信息技术公司工程师、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网络工程师,现任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2015-028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构成已发生重大变化,为了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适应,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七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 ■ (下转B7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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