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增长动力不足,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我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创新宏观调控思路,激发市场活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我国公路建设投资总体保持稳健增长态势,中西部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战略,将带动国际通道发展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建设,为建筑企业的海外市场开拓及国际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受此影响,大型央企及其他众多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加速布局新疆及周边国家市场,区域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报告期内,面对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冷静分析、积极应对、主动适应新常态。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经营层的带领下,坚持年初制定的战略方针及经营目标,攻坚克难,勇于挑战,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致力于路桥建设主业的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成功获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通过加强项目生产运营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荣获“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AAA级信用企业”等称号;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经营检查及内外部审计,进一步提高管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产业,促进公司多元化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7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6.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1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财政部于2014 年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八项具体准则。 因上述准则变化,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只需对各期报表项目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 续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8家,均自子公司设立或合并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中通过新设成立子公司4家,分别为:河南省道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恒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工程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增加子公司1家,为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增加子公司3家,分别为:重庆龙积达建材有限公司、新疆通途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与上年相比本年减少合并单位1家,为深圳瑞锦实业有限公司,原因系公司向深圳瑞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深圳瑞锦实业有限公司的51%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14年10月1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建国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5-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现场会议于2015年4月7日在本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刘涛、陈建国、马洁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0,779.56万元,同比增长15.81%,营业利润-895.13万元,同比下降192.36%,净利润1,081.97万元,同比增长178.3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6.74万元,同比增长203.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营业收入720,000万元,营业成本718,000万元,营业利润2,000万元,净利润3,8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本年度公司内部财务与经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案是在相关假设前提以及本公司现有工程施工合同及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制定的,不代表本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00,934.61元,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151,560,146.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0,093.46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6,690,987.46元。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且2015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总额约为4.3亿元,因此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5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关联董事朱建国、王志民、陈刚、孙愚回避表决,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5-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5-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5:00 ,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总经理张杰先生,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唐飚先生,董事会秘书朱胜军先生,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5-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15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将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2,400万元,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建国、王志民、孙愚、陈刚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对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注册资本:101800万元 主营业务: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00,188万元,净资产为463,837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511,255万元,净利润为32,54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9.74%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全喜 注册资本:216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市政、建筑装饰等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砂石生产;锅炉、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安装等。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6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0,261万元,净资产为37,5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9,106万元,净利润为2,7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峻岭 注册资本:28631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水暖、电照安装;机械维修、安装、租赁等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天山路34小区78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9,604万元,净资产为28,36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6,893万元,净利润为1,6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新平 注册资本:25116.45万元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市政、房屋建筑、铁路、土石方等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946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5,570万元,净资产为104,17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4,208万元,净利润为4,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86.45%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新疆兵团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希东 注册资本:8334.65万元 主营业务:锅炉安装、改造;压力管道、电力设施的安装。 住所:新疆石河子东一路34小区146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701万元,净资产为8,96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9,670万元,净利润为1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兵团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政卫 注册资本:2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工程质量检测及材料试验。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57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39万元,净资产为2,99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81万元,净利润为2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7、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喜梅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机电产品;货物搬运服务、农机及配件,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路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321万元,净资产为1,06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172万元,净利润为1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8、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行龙 注册资本:15000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经纪,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7,044万元,净资产为21,98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3,615万元,净利润为2,5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新疆北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斌 注册资本:8000万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市政、铁路、防腐保温、水利水电等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国内劳务派遣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235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8,425万元,净资产为21,33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0,017万元,净利润为4,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北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0、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疆 注册资本:206万元 主营业务:砂、石、砖、轻集料、防水材料等原料实验,水泥标号及有关项目试验,混凝土、砂浆试配及试块强度试验,钢筋(含焊件)力学试验,混凝土非破损试验,简易土工试验,外加剂、掺和料、涂料防腐等试验,混凝土抗渗、抗冻试验等。 住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河滩北路 822 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19.36万元,净资产为1378.7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22.03万元,净利润为163.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元兴 注册资本:174243万元 主营业务: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运营延伸服务;铁路专用设备配件、铁路建设器材的销售;铁路运输技术服务。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文峰路32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3273.29万元,净资产为199405.4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且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故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产品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对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以上各项与关联方的采购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接受关联方劳务属公司正常运营、未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5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5-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内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6、议案7、议案8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时议案6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8日11:00至18: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7 2、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北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07”或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牛丽娟 朱胜军 特此公告。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2. 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5-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5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