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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1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6号),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5,213,679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2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 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告详见2014年10月30日和2014年12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该事项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SCP60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批准(公告详见2015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近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5亿元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完毕,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5.80%,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5-01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9日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5-01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5年4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27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骅威股份",股票代码"002502")自2015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合作方进行联络沟通,该事项尚处于商讨、论证之中,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骅威股份,股票代码:002502)将于2015年4月9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该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广东省2011年第一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司,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公司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粤科高字[2015]30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44001402。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已采用15%的优惠税率,本次认定事项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14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6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7000638),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 2014年10 月31日,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1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庆寿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4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路技术")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道路技术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17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概述 1、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路技术")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道路技术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201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17楼 4、法定代表人:高涛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道路养护材料及相关设备的研究与开发;道路养护工程的咨询、设计与施工;交通工程(含等级公路防撞护栏、防入户网、隔离棚、防撞网、防眩板、钢架结构收费大栅、收费亭、反光标志牌、道路反光线)施工。 7、成立日期:2007年7月25日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道路技术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2,311,216.01元,总负债48,806,639.78元,净资产33,504,576.23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625,666.78元,营业利润26,271,371.32元,净利润19,645,852.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为了加快道路技术养护业务的发展,通过增加道路技术的资产规模,增强其行业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本次增资后有利于促进道路技术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公司本次增资不存在使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股票简称:青龙管业 股票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5-02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签署、生效日期:2015年04月03日 2、签署地点:宁夏青铜峡市 3、被担保人: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 5、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6、有权决策机构审议情况: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投资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融资规模、融资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比例、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信贷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对子公司担保、抵押、融资、开立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3日 3、住所:青铜峡市新材料产业基地 4、法定代表人:杨文学 5、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6、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塑料输水管材的生产销售 8、与公司的关系: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单位: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单位: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银行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其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900万元(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的4,900万元担保及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7,900万元(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的4,900万元担保及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28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更多、更广泛地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定于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全景网(http://irm.p5w.net)网上平台,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届时,公司总经理王力先生、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跃先生、财务部部长尹复华先生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15年4月13日15:00~17:00 登陆地址:本公司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457/)。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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