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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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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7 证券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8TitlePh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15-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刚泰集团、腾讯计算机、珂澜投资、赫连剑茹、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南通元鼎、见乙实业、六禾嘉睿和淮茂投资共九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刚泰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拟由刚泰控股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骨干员工和刚泰集团的部分董事、高管和骨干员工出资设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87,535,568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7.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2.9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涉及的相关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已完成,天职国际对珂兰公司、瑞格传播201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4390号、天职业字[2015]5223号《审计报告》;银信评估已对珂兰公司100%股权、瑞格传播100%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122号、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123号《评估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实施的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尚需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7、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呈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本预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及审批风险的说明。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预案中所列出的数据尾数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预案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公司顺利实现战略转型,业务结构调整取得较大突破

  2013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将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整体出售,同时注入发展前景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资源开发利用类资产,顺利实现战略转型,并完成了集黄金资源开采、黄金珠宝翡翠设计加工销售、黄金艺术文化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的布局。

  一方面,公司开展了黄金珠宝、黄金艺术品等黄金制品的设计、研发、制作与销售业务,实施了包括批发商、银行、网络和电视购物等多渠道销售策略,并向珠宝翡翠、镶嵌类饰品等领域延伸,丰富产品线。

  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了全产业链的并购整合力度。2014年,公司收购了行业领先的彩色珠宝互联网销售企业广州市优娜珠宝首饰有限公司9%股权,签订协议收购拥有广泛银行销售渠道的国鼎黄金100%股权,并与加拿大Triangle Ventures Ltd.公司达成黄金矿产资源的收购意向协议。

  公司在产业链下游的拓展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果:2014年,公司销售收入达474,179.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达25,117.46万元。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高,切实地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顺利完成战略转型及业务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公司拟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积极顺应大众消费模式向互联网化变革的趋势,利用互联网平台升级业务模式、拓展产品线。

  2、互联网电子商务及O2O模式迅猛发展,传统企业积极谋求转型

  受益于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普及率的增长,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发展迅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61亿,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从2013年度的48.9%提升至55.7%。在互联网购物的潮流下,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相互碰撞与融合,结合实体门店与网络平台的O2O商业模式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实体店无法孤立发展,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导入消费流量;另一方面,网络平台受制于消费场景的局限性,需要通过实体门店解决客户在购买高端消费品时的“信任问题”和消费体验问题。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公布数据,一线城市中表示“经常使用”或“使用”O2O的用户占比已达39.2%,二三线城市O2O业务布局也正在逐步展开,巨大的消费潜力将使O2O市场进入增量增长阶段。

  政府从政策导向层面也在积极推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和互联网购物兴起的趋势下,传统黄金珠宝商家纷纷拓展电商渠道,多家知名品牌纷纷进驻电商平台,积极谋求转型,并取得不俗业绩。

  3、黄金珠宝行业需求巨大

  近十年以来,得益于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黄金珠宝行业一直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协会的统计数据,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2011至2013年销售总额分别为3,800亿元、4,000亿元和4,700亿元,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珠宝首饰市场。虽然受制于价格波动、经济环境、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因素,2014年的黄金消费量有所调整,但是随着我国居民黄金消费观念的不断增强,黄金投资理念的不断升级,预计我国黄金首饰、投资金条等消费需求仍将旺盛。同时,由于我国钻石产品爱情主题文化的普及和行业主体对于市场的长期培育,我国钻石零售市场呈现稳定增长。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协会网站公布数据,2014年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交易额达到51.3亿美元,同比增长18.6%。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全力打造行业领先的互联网黄金珠宝企业

  在互联网电子商务迅猛发展、黄金珠宝需求旺盛的背景下,公司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进行产业升级,积极顺应互联网化电商销售模式的大趋势,确定了全力推进以互联网电子商务为重点销售渠道的黄金珠宝企业发展战略,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基于互联网销售渠道的黄金珠宝企业。

  为抓住机遇,快速实施这一重大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收购钻石、珠宝互联网销售领域排名领先的珂兰公司100%股权。珂兰公司为国内最早一批涉足珠宝领域的电商企业,目前已拥有完善的线上渠道和分布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约40家体验店,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拥有较为成熟的O2O资源、资深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运作经验。

  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珂兰公司成熟的O2O销售平台和专业团队,整合公司的销售途径,以网上黄金珠宝销售为主要突破方向,快速提高线上销售营业额。以较低成本、较快速度做大黄金珠宝零售业务,实现公司从黄金珠宝批发商向具有较强竞争实力、拥有上游资源的互联网黄金珠宝企业的战略转型。此次非公开发行收购珂兰公司完成后,通过利用线上平台、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营销,公司可以实现消费终端数据的快速存储、加工和利用,精确挖掘客户消费潜力,精准把握客户消费喜好,从而有针对性地设计营销计划,定制个性化产品,提高线上有效用户流量,并配合公司线下实体商店,提高用户流量向最终消费的转化效率。

  珂兰公司的品牌效应亦有利于促进公司黄金首饰的线上销售。二者在产品、业务和模式上具有良好的互补性,未来整合后可以有力加强公司的渠道优势,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

  通过对珂兰公司的收购及整合,公司将实现旗下各产品线O2O商业模式的升级和完善,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成长性,提高在黄金珠宝消费市场的竞争能力。

  2、引入腾讯计算机等投资者,进一步支持公司的互联网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具有深度互联网行业背景的腾讯计算机及由珂兰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立的珂澜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借助珂兰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丰富的互联网经验,将充分利用腾讯计算机等龙头企业的互联网渠道以及“大数据”等行业资源,谋求深度合作机会,实现线上流量的快速增长,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黄金珠宝企业。

  3、强化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提高品牌知名度

  随着黄金珠宝行业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消费层次的升级,为加强公司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收购瑞格传播的100%股权。

  瑞格传播是国内领先的娱乐营销公司,开展品牌植入、联合推广、授权和衍生品开发及顾问咨询等多项业务,在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运作经验和行业资源。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以瑞格传播为品牌建设和宣传平台,借助其在影视剧、动漫、网络剧和栏目的品牌植入、联合推广等业务优势助力公司品牌建设和推广,为公司黄金珠宝的互联网等多渠道销售提供营销宣传,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4、补充流动资金,增强资本实力

  2014年,随着公司黄金珠宝业务高速增长,公司营运资金需要量不断增加。公司将不断向黄金行业下游产业链延伸,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巩固发展批发渠道的同时,加快互联网销售业务布局并加强终端零售渠道建设,实现线上线下有机互动;同时大力推进自有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扩大销售规模。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增强资本实力,夯实公司在产业链延伸拓展所需的资金基础,扩大在黄金消费市场的业务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满足公司持续扩张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刚泰集团、腾讯计算机、珂澜投资、赫连剑茹、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南通元鼎、见乙实业、六禾嘉睿和淮茂投资共九名特定投资者。

  其中,刚泰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6.84%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系公司关联方。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拟由刚泰控股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骨干员工和刚泰集团的部分董事、高管和骨干员工出资设立,系公司关联方。

  除刚泰集团、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87,535,568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刚泰集团、腾讯计算机、珂澜投资、赫连剑茹、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南通元鼎、见乙实业、六禾嘉睿和淮茂投资共九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六)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定对象刚泰集团、腾讯计算机、珂澜投资、赫连剑茹、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南通元鼎、见乙实业、六禾嘉睿和淮茂投资此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2.9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业绩补偿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珂兰公司100%股权,珂兰公司股东珂澜投资、珂兰荟盟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珂兰公司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00万元、4,500万元和7,600万元。如珂兰公司在承诺期内各年度未能实现珂澜投资、珂兰荟盟承诺的净利润,则珂澜投资、珂兰荟盟将以现金、股份(仅适用珂澜投资)等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瑞格传播100%股权,瑞格传播股东赫连剑茹、戢二卫、凯泰厚德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瑞格传播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000万元、5,400万元、7,300万元。如瑞格传播在承诺期内各年度未能实现赫连剑茹、戢二卫、凯泰厚德承诺的净利润,则赫连剑茹、戢二卫、凯泰厚德将以现金、股份(仅适用赫连剑茹)等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本次发行前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84%,刚泰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拟由刚泰控股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骨干员工和刚泰集团的部分董事、高管和骨干员工出资设立。刚泰集团拟出资8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45,532,157股,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拟出资2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1,383,039股。因此,上述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在2015年3月6日、2015年4月8日召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的说明

  本次发行系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刚泰集团、腾讯计算机、珂澜投资、赫连剑茹、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南通元鼎、见乙实业、六禾嘉睿和淮茂投资共九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现金用于收购珂兰公司100%股权、收购瑞格传播100%股权、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因此,本次发行并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

  八、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刚泰矿业直接持有公司33.8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徐建刚先生通过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合计控制公司46.7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87,535,568股,其中,刚泰集团将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45,532,157股。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刚泰矿业将直接持有公司24.5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徐建刚先生通过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投资咨询合计控制公司40.49%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九、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呈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刚泰集团、腾讯计算机、珂澜投资、赫连剑茹、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南通元鼎、见乙实业、六禾嘉睿和淮茂投资共九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刚泰集团认购45,532,157股股份、腾讯计算机认购10,244,735股股份、珂澜投资认购10,358,565股股份、赫连剑茹认购13,659,647股股份、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11,383,039股股份、南通元鼎认购17,074,558股股份、见乙实业认购17,074,558股股份、六禾嘉睿认购33,750,711股股份、淮茂投资认购28,457,598股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的刚泰集团、长信-刚泰-聚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关联方,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刚泰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刚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88号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建刚

  注册资本:1.588亿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时间:1997年4月8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04000034179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营销策划,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纸浆及纸制品、食用农产品、工业斑油脂油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的销售。(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

  (三)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刚泰集团目前主要从事文化、房地产等行业投资业务。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刚泰集团2014年合并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金额:万元

  ■

  (五)刚泰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刚泰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刚泰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前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84%,刚泰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因此刚泰集团本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刚泰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七)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刚泰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1、收购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与刚泰集团控股子公司刚泰矿业、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刚泰集团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刚泰投资咨询于2012年6月26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2年8月14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3号),公司向刚泰矿业发行127,626,944股、向刚泰投资咨询发行22,522,402股,购买其各自持有的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8%和12%的股权。

  2、出售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与刚泰集团控股子公司刚泰矿业于2012年6月26日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2012年8月14日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和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3号),公司向刚泰矿业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9.78%的股权,出售金额为人民币344,034,424.51元。

  3、提供担保

  2013年以来,刚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

  除上述事项外,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刚泰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刚泰控股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一路飞亚达大厦5-10楼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6,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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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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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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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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