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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销售收入41,19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82万元,每股收益0.0158元。

  1.1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上海"汇景天地"项目共销售8,580.7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331,160,498元。苏州"华丽家族·太上湖"项目共销售4,422.9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47,935,879元。

  2014年9月,公司已正式完成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发行等工作,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214,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5,3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8,407,1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588,200.00元,将全部用于开发太上湖项目A地块、B地块及2地块(高层住宅),报告期内该项目建设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1.2创新产业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拓展未来业务范围并配合主营业务转型,公司已分别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中国西藏出资设立华丽家族投资有限公司和华丽家族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前者将作为其在港澳台地区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平台,后者则负责中国境内开展新兴产业、高科技项目等股权投资。据此公司对经营范围亦进行了调整,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变为: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准为准,涉及许可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未来公司将力图打造成投资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

  1.2.1石墨烯新材料产业

  公司拟收购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北京墨烯集团分别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及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合作,成立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墨希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墨西成立于2012年4月,主营石墨烯及制品研发、生产、批发和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将建立年产千吨级石墨烯生产线。重庆墨希成立于2013年3月,主营石墨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将建立年产百万平米级石墨烯薄膜生产线。

  1.2.2临近空间飞行器产业

  2015年1月,公司与临近空间飞行器团队(武哲、祝明、刘东旭)签订《临近空间飞行器合作协议》。双方合资设立北京南江空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江航空航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负责临近空间飞行器产品的研发销售和生产制造。临近空间飞行器团队全部为航空航天领域的专业人士,长期从事临近空间飞行器的研究工作,对临近空间飞行器及其应用进行商品化、产业化开发,以市场化进行运作,并承诺华丽家族为其唯一合作对象。

  南江空天已于2015年2月9日成立。2015年3月,南江空天与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临近空间产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月,南江空天与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旨在推进临近空间飞行器生产组装基地、飞行器试飞实验基地、数据信息(云中心)基地建设,打造国内首家以“临近空间”为主题的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1.2.3智能机器人产业

  2015年3月,公司完成对杭州南江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31,000,000元,目前持有其50.82%股权。南江机器人以用机器智能和人机混合智能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定位于研制、开发和销售推广智能机器人及其应用产品,并与浙江大学紧密合作,2014年成立了“浙江大学南江服务机器人研究中心”,致力于打造简约而功能强大的智能机器人平台,重点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易于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产品及其应用,同时以南江机器人为平台,公司将积极整合机器人有关的最新技术和相关上下游行业。

  1.3金融期货产业投资

  鉴于高科技领域的前期投资较大、耗时较长、项目产出不稳定等风险,为了确保公司的长足发展以及广大股东的利益,2015年3月,公司以62,300万元收购西藏华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40%股权。华泰长城期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收购将给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

  1.4生物医药产业投资

  公司参股相关生物医药项目进展如下:由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闻玉梅院士研究团队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赵铠院士研究团队共同合作研发、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我国首个乙型肝炎治疗性疫苗(乙克),Ⅲ期临床第二阶段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计划招募480例慢性乙肝患者。截至2015年2月15日,已完成117例病例入组。

  1.5相关投资科技产业产生联动复合增长能力

  石墨烯作为科技行业的最新最有价值的新材料,将为临近空间飞行器提供最佳的新型材料研发能力;也为机器人的关键部件提供新材料,提升机器人在材料方面的竞争能力。

  机器人技术将为临近空间飞行器和石墨烯制造生产线奠定智能制造基础和技术支持。临近空间飞行器搭载机器人有关智能技术,也将有效拓展临近空间飞行器的应用;

  金融期货投资收益,能稳定支持各产业的孵化发展;

  这些科技行业之间的相关行业互补,产业联动,将形成集团军作战的模式,形成复合增长,优势互补的战斗力,为公司向科技行业的转型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2.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1房地产行业

  2015年,我国宏观经济仍将面临结构性调整,经济下行压力使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增速预期会进一步下降,市场量价回落整体将持续走弱,房企以价换量去库存将成为常态。在监管层逐步建立市场长效机制、鼓励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下,房地产调控将逐渐呈现去行政化趋势,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2.2创新科技产业

  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展,高科技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将成为培育和催生的主要目标。作为竞争高地,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将把一批高科技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

  2.3金融期货行业

  2014年,业务创新沸腾催生期货行业转型升级,期货创新大会召开、创新发展意见出台、期货资管“一对多”落地、期货公司首次“触网”;重磅级品种原油期货获批、股票期权推出进入实质阶段,推动期货公司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3.公司发展战略

  3.1 2015年房地产业务

  公司位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太上湖一期高层住宅项目建设已于2014年10月启动,预计2015年4月份投入预售,未来将在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及市场环境中取得稳定的收益及投资回报。而在上海中心城区存量项目任属于严格“限购”的高端产品,目前仍需面对严峻的房地产调控和处于去库存化、去杠杆重压下的经营,故2015年公司对房地产经营业务的目标为保质保量完成新建商品住宅的施工及销售,并同时加快消化现有存量房,以价跑量,进一步节约和减少管理费用与财务成本。

  3.2 2015年高科技产业投资

  随着国家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的持续推进,投资行业发展的政策、市场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股权投资业务未来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针对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2015年公司正筹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形式使用募集资金加大对于石墨烯、智能机器人、临近空间飞行器等高科技产业的投资。

  科技行业是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高核心价值的行业。石墨烯,临近空间飞行器、机器人等科技公司在资本力量和技术力量高效结合的情况下,将有效增强有关科技公司的竞争能力和发展速度。在高科技产业的有关投资也将在合适时机收购有关的上下游产业,增加整体的产业化竞争能力。

  资本与技术的有效结合,螺旋式发展上升,将有效推进公司高科技转型之路。

  3.3金融产业投资

  公司已完成收购华泰长城期货40%股权,仍将可能进一步对金融产业进行投资,有利于缓冲公司未来投资科技产业可能面临的财务波动等不确定因素。

  随着公司原有存量房及募投项目产品逐步去化带来的结转收入,公司将力求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从而实现主营业务转型的平滑过渡。

  4. 公司发展战略

  4.1房地产业务

  公司将力求保质保量完成2013年度再融资募投项目(部分)的施工及销售,同时加快现有存量房的去库存化,进一步节约和减少管理费用与财务成本。

  4.2创新科技产业投资

  随着公司业务由传统房地产向高科技产业投资转型,公司将有序推进该领域的产业投资,公司正在筹划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拟利用募集资金加大对于石墨烯、智能机器人、临近空间飞行器等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形成公司未来在上述高科技领域竞争优势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5年,墨烯集团会有批量的订单产生和执行,石墨烯将开始逐步进入各行各业。2015年,根据计划南江空天的临近空间飞行器将升空试验,若成功后将成为一个长期驻空的临近空间飞行器。2015年,根据计划南江机器人也将向客户交付智能机器人及其应用产品。

  5.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5.1房地产业务

  公司目前地产在建项目为太上湖项目A地块、B地块及2地块,其开发资金部分源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销售回笼、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渠道筹集。

  5.2创新产业投资业务

  创新产业投资业务将是公司未来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举措,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加大对于高科技产业等领域的投资,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有、自筹及再融资等途径解决。此外公司将通过优化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等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可能面对的风险

  6.1房地产行业风险

  首先,房地产开发行业资源依赖度较高,而土地、资金等主导资源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鉴于近年来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常态化的趋势,这对公司在房地产业务方面的风险控制、把握市场的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其次,房地产项目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涉及环节多、开发周期长等特征,要接受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房管、消防和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项目建设完成后还面临着销售、经营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变化,都有可能影响到项目进度及盈利水平。

  6.2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风险

  6.2.1商业风险:石墨烯作为新型材料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但是目前尚无大规模产业化应用的先例,只有在部分手机、电池材料上的应用,且仍处于试生产试运营的阶段。

  6.2.2技术风险:目前石墨烯的产业技术标准尚未完全产生,因此全球范围内和国内在应用上和研发上仍没有形成可以标准化的产品解决方案,尚需要进行不断的技术探索。

  6.3.临近空间飞行器产业风险

  6.3.1政策风险:国家相关部门可能对无人机增加认证或者限制应用的风险,导致该飞行器发展进度延后,成本增加,行业应用受限或者使用功能受限;国家相关部门对该飞行器进行出口管制的风险,导致市场拓展受到影响;国家相关部门增加该类飞行器的细化行业标准,导致研发测试投入增加的风险。

  6.3.2商业风险:目前市场上尚无该飞行器实际投入应用的案例,可能无法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或者商业模式成熟周期过长;生产和运营成本过高导致的产品竞争力下降;针对新飞行器应用,销售客户需求不够明晰,以及客户来源不确定性的风险。

  6.3.3技术风险:个别设备采购或者技术攻关延迟导致的整体进度拖延;试飞准备中出现故障导致的试飞延迟;试飞过程中出现故障导致的试飞中止;首次试飞结果不及预期导致开展一次或多次的改进后再试飞。

  6.3.4知识产权风险:飞行器研发团队将在未来一年内申请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是否能够全部授予;核心技术是否有效转让;产学研合作中相关专利未能按期按量申报;采购时部分供应商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证明缺失。

  6.4.智能机器人产业风险

  6.4.1市场风险:智能机器人市场仍然处于发展初期,产品设计和客户需求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市场风险。

  6.4.2技术风险:相关研发的时间周期控制问题,由于技术攻关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导致产品延期的可能;相关研发成果转化的风险,公司相关研发成果在转换为产品的时候,面临技术稳定性、可靠性、产品成本控制的风险,或公司相关研发偏离市场需求无法转换为生产力的风险。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

  其他说明:

  ■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期无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增加合并单位3家,系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丽家族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华丽家族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华丽家族投资有限公司(维尔京)。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董事长:林立新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全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1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815,377.59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513,965,393.92元、资本公积为1,194,218,837.51元。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201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2014年度拟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2,290,000股为基数,向本公司所有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合计分配6,409,16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14年年报审计费用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考核依据和标准如下:

  一、 公司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只领取董事津贴,董事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 董事长林立新2014年度津贴为人民币60万元,津贴按月发放;

  三、 其他董事,同时任公司高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不担任高管的董事领取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四、 全体监事的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林立新、王坚忠、李光一、袁树民和黄毅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意公司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具体实施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项担保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有关担保合同并将担保情况及时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按核定标准每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研究决定,拟对公司高管2015年度薪资标准核定如下:

  公司总裁年度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0万元;公司副总裁年度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2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王励勋、金泽清、邢海霞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5年4月30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宜详见公告《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32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全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815,377.59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513,965,393.92元、资本公积为1,194,218,837.51元。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201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2014年度拟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2,290,000股为基数,向本公司所有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合计分配6,409,160元。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14年年报审计费用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33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0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46,448万股。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214,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5,38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407,1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1,588,2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20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5,380.00元,非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8,407,18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1,936,611.65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14,785,514.49元。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14,437,102.8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制定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的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管协议》,本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 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714.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310号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华丽家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9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本期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共计270,000.00 万元,取得收益共计1,065.21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变更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华丽家族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6月23日,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分别与陈晓军、王瑾峰签署协议,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南江集团以现金出资15000万元共同收购上述两人所持有的海泰投资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南江集团持有海泰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权,公司持有海泰投资有限公司25%的股权,公司通过此次收购涉足生物与医药行业。(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临2011-025号公告)

  2015年4月8日,公司收到南江集团《承诺函》,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南江集团郑重承诺如下:

  “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投资”)75%股权,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泰投资25%股权。

  由于海泰投资的科研项目研发周期较长,截至目前未产生投资收益,作为海泰投资的大股东,2015年内若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转让要求,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将以不低于5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海泰投资25%的股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30日

  至201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4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8、9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2天进行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

  4、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4月30日13:00—13:30。

  5、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泽清、夏文超

  3、联系电话:021—62376199

  传真:021—62376089

  4、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中心3楼L座 邮编:200336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华丽家族(600503)股票,现登记参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00号文核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家族”、“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21.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元,共计募集资金1,699,995,380.00元。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丽家族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华英证券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对华丽家族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看了持续督导期间“三会”文件及材料,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材料;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前去募集资金实施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意见

  本次对于华丽家族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等。关于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华丽家族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并收集和查阅了华丽家族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相关事项的回避表决制度是否落实。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丽家族 根据《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来明确各决策层次的责任、权和报告关系与之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各层级的规范运作。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华丽家族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财务资料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与公司确认,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审批程序及公告内容。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现场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相关制度及协议文件,核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及公告内容。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经营情况

  经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结合未来发展需要,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土地建设和房屋(附属内部装修设施)出售,租赁,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园林绿化,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准为准,涉及许可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准为准,涉及许可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经现场核查,公司各项业务处于有序推进中,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华丽家族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华丽家族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正常。

  特此报告。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燚 郭丽敏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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