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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04月07日、04月08日、04月0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预告》,2015年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基本持平。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近几年经营状况良好,目前处于项目建设及产业拓展期,自2010年-2013年来未进行派送红股、转增,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并充分兼顾中小股东利益,经董事会提议,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83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5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用利润83,8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5股,共计转增796,480,000股,剩余资本公积19,688,000元结转下一年度。 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 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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