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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中证银行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5年4月1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海银行为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31)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银行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4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5-12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公司股票自 2014年12月29日起复牌交易。之后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每30日披露一次关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5年4月8日晚间,公司收到了相关方提出的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动议,2015年4月9日上午,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进行了临时紧急停牌。 由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9日起停牌,公司将会尽快与相关方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后续工作的开展。 公司承诺: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情况并复牌。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3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延华智能,股票代码 :00217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 年4 月8 日和2015 年4 月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和管理层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已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截至公告日,该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26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除本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7日、8日和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5年3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于2015年3月30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近期发布的相关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015、021至023号公告)。 2、经公司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截止目前及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除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外的上述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蓝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杨铿发出征询函,蓝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复公司,称除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蓝光集团及杨铿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蓝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截止目前及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除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外的上述其他重大事项。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上述重大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0日 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报备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函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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