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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3版)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石生产及销售;筛下物及其它化工附属品,电石生产咨询。 19、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晋才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厂筹建 (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晋中市昔阳县赵壁乡黄岩村 法定代表人:张建勇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烧碱、PVC、CPE生产及销售 21、山西丰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运城市运临路269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钦 注册资本:1,82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调制变性燃料甲醇、车用甲醇汽油(M15、M30、M85)、车用燃料甲醇M100、甲醇柴油、甲醇燃料添加剂;批发:甲醇、二甲苯、苯、粗苯、煤焦油、石脑油;油罐清洗服务;研发、销售车用双燃料电子转换器;销售:甲醇燃料柴油、醇燃料添加剂、润滑油、石蜡、石脑油、溶剂油、石油焦、其他石化产品、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甲醇燃料技术咨询服务。 22、山西阳煤丰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临猗县丰喜工业园区(东) 法定代表人:廉尼尔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DSD酸、二硝基酸、邻磺酸、2—萘酚及副产品、介酸、环己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3、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文明路2号(政府综合办公楼2楼) 法定代表人:周立国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煤化工行业的投资,设备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节能技术及产品开发 24、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世纪大道 法定代表人:刘力源 注册资本:3,6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邻苯二胺、间苯二胺、对苯二胺(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25、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王家庄村(龙川聚集区王家庄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崔小迷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乙二醇、碳酸二甲酯、粗乙醇、混合醇、硫磺、硫胺、液氯生产经营相关项目建设(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筹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阳泉煤业集团和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新建街40号 法定代表人:耿新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自备车经营、出租。销售:建材、机械设备。(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许可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件核定的范围、期限经营)煤炭批发经营 26、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晋中市和顺县李阳镇北李阳村 法定代表人:王虎牛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 住所:和顺县义兴镇后沟村 法定代表人:商继庭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矿开采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维修 (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接受劳务或向对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都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是结算过程中的时间差,没有互相恶意拖欠的情况,因此没有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二)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三)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1、煤炭采购方面的协议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煤炭采购业务,均通过当年煤炭公开订货会敲定具体的交易事项,煤炭执行市场定价,以确保煤炭供应的公开、公平和公允。 2、化肥产品采购方面的协议 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公允的化肥产品购买合同,收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扣除各项费用后确定。 3、资金服务方面的协议 本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所适用的利率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执行。 4、工程服务方面的协议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工程劳务的业务,均按项目建设规定,通过招投标,按公平的原则参加竞争,关联交易遵循招标价格计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始终遵循了公平、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与整体利益,维护了所有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1、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融资业务预计如下: 一、存量融资到期续办情况 2015年本公司存量融资到期续办额度为960363万元(其中:承兑、信用证127995万元),具体为: 1、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到期续办贷款额度14000万元; 2、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集团”):到期续办额度470790万元,其中:贷款410200万元、承兑60590万元 ; 3、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集团”):到期续办额度159640万元,其中:贷款125200万元、承兑34440万元; 4、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一化”):到期续办额度33179万元,其中:贷款29000万元、信用证4179万元; 5、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化工”):到期续办贷款额度35400万元; 6、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州化肥”):到期续办额度40926万元,其中:贷款24500万元,承兑16426万元; 7、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到期续办额度101910万元,其中:贷款99900万元、承兑2010万元; 8、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化工”):到期续办额度104518万元,其中:贷款94168万元、承兑10350万元。 二、 2015年新增融资情况 2015年本公司拟新增融资总额为106亿元,具体为: 1、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新办理融资额65亿元; 2、丰喜集团:新办理融资额12亿元; 3、正元集团:新办理融资额 8亿元; 4、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新办理融资额8亿元; 5、和顺化工:新办理融资额5亿元; 6、恒通化工:新办理融资额8亿元。 三、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预计的本公司2015年度融资额度内,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可在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级公司中调剂使用融资额度。 四、该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的融资额度内发生具体融资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由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按相应规章办理。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9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8日13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8日 至201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经过2015年4月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2等全部1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 18 号阳煤大厦 1404 室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28 日12:00前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本公司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 18 号阳煤大厦 1404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王立君 电 话:0351-7255820 传 真:0351-7255820 1、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3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州化肥有限公司 对深州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州化工”) 一、增资事项概述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对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增资2.99亿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州化肥”)以人民币2.99亿元对深州化工进行增资,用于推动深州化工乙二醇项目的顺利实施。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深州化工成立于2013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9亿元,主要从事乙二醇项目的建设与经营。设立时约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6亿元,持股比例为54.60%;阳煤化工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州化肥出资人民币2亿元,持股比例为18.20%;深化连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亿元,持股比例为13.65%;深化太和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9亿元,持股比例为13.55%。截止目前,深化连盛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化太和投资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2.99亿元出资尚未到位。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以推动深州化工乙二醇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深化连盛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化太和投资有限公司将退出对深州化工的出资责任与股东资格,由深州化肥出资2.99亿元对深州化工进行增资。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深州化工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10.99亿元,其中,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出资6亿元,持股比例为54.60%;深州化肥出资4.99亿元,持股45.40%。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 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法定代表人:闫文泉 乙 方: 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州市西外环路126号(西侧) 法定代表人:柳小丰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对深州化工增资2.99亿元,增资完成后,深州化工的注册资本仍为10.99亿元人民币,其股权结构变更为:甲方出资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4.60%;乙方出资4.9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5.40%。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用于增资的货币资金2.99亿元付至深州化工指定账户。 2、因乙方之增资行为,深州化工章程、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也应做相应的变动,甲方应配合办理。 3、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补救。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一方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4、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实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未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州化肥对深州化工进行增资,将可保证深州化工乙二醇项目的建设资金如期到位,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保持与提升。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31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 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依照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按照每10股转增3.2股的比例向除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外的其他股东转增股本,阳煤集团放弃应转增股本的方式,来实现阳煤集团对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差额的补偿。 ●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本公司2014年实际实现盈利与阳煤集团承诺实现盈利之差异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完成于2012年10月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阳煤集团和本公司于2011年3月签署了《关于对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之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该协议中,阳煤集团承诺,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的上市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不低于2.5亿元、3.5亿元、5亿元。如本公司未能实现对应年度阳煤集团承诺的上述净利润金额,则阳煤集团需以现金或本公司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向本公司进行弥补。 由于受制于持续低迷且渐次走低的市场环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60,014.69元,未能实现阳煤集团在上述盈利补偿协议中的相应承诺金额,差额为530,360,014.69元。 2015年3月27日,本公司收到阳煤集团出具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盈利补偿方式的函》(以下简称“提议函”),阳煤集团鉴于本公司有可能无法完成阳煤集团在其与本公司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中承诺的本公司2014年可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阳煤集团建议采取以本公司资本公积向除阳煤集团外的其他股东转增股本,且阳煤集团放弃转增的股份市值不低于阳煤集团在《盈利补偿协议》中承诺的本公司2014年可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与本公司2014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之间差额的方式,履行该《盈利补偿协议》。本公司依据阳煤集团的上述提议函,已经发布了相应公告(临2015-023号)。 二、关于盈利补偿实施的具体方案 依据阳煤集团提议函中建议的盈利补偿原则,在全面充分考虑其他股东整体收益的基础上,本公司拟以除阳煤集团外其他股东的持股量902,909,020股为基础,按照每10股转增3.2股的比例以本公司资本公积向除阳煤集团外的其他股东转增股本。定向转增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1,467,856,020股增至1,756,786,906股,除阳煤集团之外其他股东的持股量将由902,909,020股增至1,191,839,906股,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比将由61.51%增至67.84 %。 阳煤集团放弃转增的股份数量为180,783,040股,其市值高于阳煤集团应补偿的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差额。 三、该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补偿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关于确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补偿方案的议案》后认为: 1、阳煤集团依据当时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提出具体的盈利补偿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盈利补偿方案,较好的考虑与保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4、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32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4月13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阳化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600691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风险警示后本公司 A 股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鉴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阳煤化工”变更为“*ST阳化”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91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15年4月13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依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47,311.98元。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60,014.6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公司 A 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2.4 条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月 10 日停牌一天,2015 年 4 月 13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由于最近两年连续出现亏损,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 公司将以强化管理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推手、以转型升级为根本,一方面持续深化公司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司成本管控水平,着力提升公司现有产业的盈利水平;同时,公司将致力于推进现有项目的建设进度,以求尽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述措施为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所拟定的方针策略,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因素众多且不断变化,上述措施能否实现良好预期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本公司股票将自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 本公司 A 股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立君 (二)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404室 (三)咨询电话:0351-7255820 (四)传真:0351-7255820 (五)电子信箱: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3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的通知,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 的王玉雷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项目主办人。 为切实做好持续督导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申万宏源委派郑晓博先生接替公司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项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洪涛、郑晓博,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3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独立财务顾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聘请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担任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阶段。 因原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的重组事宜,原宏源证券的部分业务,包括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接。 近日公司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原宏源证券在与公司签订的《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2010年12月签订)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由申万宏源享有、承担及继续履行。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续。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3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章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2015 年 4 月 10 日停牌一天。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13日复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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