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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029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5年4月7日、8日、9日,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华联",证券代码:000620)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一)公司近期与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000472.HK,以下简称"金六福")的控股股东商谈股票收购事宜,公司拟用自筹资金收购金六福控股股东JLF BVI持有的全部金六福股份,本事项仍处于前期沟通阶段,尚未达成任何意向;本事项尚需要香港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傅军先生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六)公司于2015年4月1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9,743,954股,并承诺此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无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本公司已于2015年1月27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目前,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于2015年 4 月15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4月30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030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000472.HK,以下简称"金六福")的控股股东JLF BVI商谈股权收购事宜,公司拟用自筹资金收购金六福控股股东JLF BVI持有的全部金六福股份,本事项仍处于前期沟通阶段,尚未达成任何意向;本事项尚需要香港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代码:000620)自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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