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17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 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3)。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国元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五)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六)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章程修正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5-023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5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 9:0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 5月11日—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 5月 11 日下午 15:00至 2015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月 6 日(星期三);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 2015年 4 月29 日(星期三)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并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申请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登记时间:2015年 5 月7 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 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证券代码:362557 ,证券简称: 洽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55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6: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 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 wltp.cninfo.com.cn 的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11日 15:00 至 2014 年 5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 62586500-7040 联系人:项良宝、田静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5-01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后,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按 2014年末总股本33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36,6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38,000,000股增加至507,000,000股,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材料,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三)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且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5-016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号文《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14,202.79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521.1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9,000万元、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036.06万元、201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458.38万元、201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187.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88,84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4,202.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4,637.2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15,008.25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专户和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201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9,645.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1年3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六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3月26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4月17日,公司与上海奥通国际贸易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以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5月24日,哈尔滨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城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国元证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6月28日,内蒙古太阳花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洽利农农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国元证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年12月6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4,202.7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9,00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成立上海奥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000.00万元(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32,444.60万元、投资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6,797.12万元、追加投资供产销全流程业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2,022.16万元、收购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项目9,600.00万元和投资改造总部生产基地项目6,088.03万元,合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75,951.9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5-021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分析,公司拟对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因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好仁真”)未按期向公司支付委托贷款利息,2014年4月10日,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合肥分行”)履行对上好仁真委托贷款的催收义务、要求上好仁真归还公司委托贷款本金4,000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等,并承担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公司于2014年5月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4)合民二初字第00217 号】,各方当事人并于同日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上好仁真履行还款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4月16日和2014年5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和《关于对外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好仁真的上述款项,基于上述应收上好仁真款项中仍存在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公司依法对上好仁真目前可变现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并开展拍卖工作。考虑到公司已对上好仁真采取了资产拍卖措施,经财务及审计部门进行测算,本公司根据该案代理律师对预计可收回比例的分析 等资料综合判断后,对于尚存在收回风险的4,000万元本金欠款按照50%的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后续将会根据诉讼后续进展,对计提减值准备进行适度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2,000万元,计入2014年度会计报表。预计减少公司2014年度合并净利润1,500万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50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