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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对于医药行业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

  一方面,受整体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行业内国家对价格持续控制、新版GMP/GSP的推进、招标延缓、医保控费、药费占比控制等行业政策的管控加强等因素共同影响,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慢,根据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公布的数据,2014年1-9月医药工业销售收入增速为13.3%,同比下滑5%。受医药市场大环境以及药材市场关键品种业绩下滑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0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00%。

  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意识,促使医药需求增长,为医药市场持续扩容带来机会;行业并购、公立医院改革、医药电商、互联网医疗则让看似传统的医药行业充满朝气与生机。与此同时,基药业务的拓展,基层农民报销额度加大,成为推动整体药品市场增长的重要力量。报告期内,面对医药行业的机遇与挑战,公司借助基药契机,扎实推动渠道下沉与覆盖,积极拓展基药市场,药品业务板块出现明显上升,带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利润2.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31%,较上年同期增加0.56个百分点。

  药品业务实现销售收入8.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06%,其中主要增长贡献来源于基药销售的增长。报告期内,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未启动基药招标的情况下,公司基药销售仍实现快速增长,增长率达到63%。

  基药覆盖进一步扩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服务站等网点达到两万余家;在基药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大医院和零售市场均保持增长态势,其中零售市场增长21%,远高于行业增长水平。公司招商产品销售也取得较好的业绩,同比增长41.58%。

  各渠道销售均取得较好的增长得益于营销体系建设的加强以及公司品牌营销能力和学术营销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白脉软膏进入浙江省基药增补目录、青鹏软膏进入湖北省基药增补目录,市场准入方面取得的成绩,也为未来销售的拓展提供了空间。

  与药品业务相比,报告期内,药材业务出现大幅下滑,整体药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7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8.72%。药材销售模式仍以传统大宗贸易为主,品种结构中进一步聚焦陇药材核心品种以及枸杞业务,冬虫夏草比重大幅降低。枸杞业务中品牌枸杞销售额有较大幅度增长,为品牌产品业务的拓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新渠道开拓方面,公司期待借助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平台扩大核心药材品种销售和探索新的商业模式的尝试未能取得预期成果。围绕药材业务的生产和销售资质方面,甘肃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完成GSP认证工作;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GMP证书;宁夏奇正沙湖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基建及QS认证工作。

  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研发模式创新,打破企业研发局限,联合外部优势研发资源,发起设立社会化、开放式的研发平台——甘肃省中药现代制药工程研究院,引入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的研发模式及高端人才,将企业创新推向社会化创新的新起点。公司这一创新,符合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所提出的坚持全面创新的要求。这一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的模式,将鼓励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推动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使创新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收益,创新价值得到更大体现。除此之外,公司研发支出持续增长,围绕核心产品完成了大品种二次开发顶层设计规划和质量标准提升规划,新增发明专利证书19项。开展预研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临床研究阶段和上市后药物再评价阶段的各类研发项目共二十余项。其中围绕核心品种消痛贴膏的各项研究均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次开发项目有序开展,新品研发项目均取得阶段性成果,资源保障研究逐步深化,研发平台建设推动组织模式创新,加大内外部资源整合,藏药固体制剂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生产方面,报告期内,为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完成了主要生产基地贴膏剂、软膏剂的新版GMP认证,同时开展了消痛贴膏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以降低劳动强度,强化产品质量控制,提升产能和柔性生产能力。

  在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三年战略规划项目,进一步明确了战略方向,明晰了战略发展路径以及支持企业长久发展的能力建设目标。为承接战略的落地,公司实施了战略解码,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具体的行动计划。同时全面审视与战略相匹配的岗位、薪酬、绩效体系,以及核心人才能力,实施完成了一体化人力资源体系建设项目,建立了以战略目标达成为牵引,以岗位价值评估为基础的薪酬及考核激励机制。

  与此同时,公司财务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通过精选理财产品,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大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费控系统上线和ERP、CRM、BPM、EHR等系统优化的同时,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得到加强,商业智能分析系统(BI)实现了营销、生产、财务、人力等模块上线,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数据应用、管理与决策支持能力。

  在内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内控体系,修订了涉及财务、人力资源、运营、采购、销售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发布了公司2014年版《内部控制手册》。通过督导业务自我测试及独立测试,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注重从制度和流程源头切入,防范风险、促进管理提升;进一步加强对员工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培训,公司的风险文化、内控意识进一步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说明及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新发布或修订了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了这些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②会计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10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公司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有: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预计将在一年以内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其他流动负债”以及“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改为列报于“递延收益”项目。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改为列报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报告期内,本公司在甘肃兰州投资425万元,设立甘肃省中药现代制药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年度合并。

  ②报告期内,本公司在西藏拉萨投资765万元,设立西藏正健雪域药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年度合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雷菊芳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11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以现场形式在北京香山饭店召开;

  2、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3、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辛冬生、李文、李春瑜、叶祖光、格桑索朗、马元驹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会计报表已经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审字【2015】第1358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绩效评价体系及相关薪酬考核机制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15】第1358号,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876,732.8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187,989,059.58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405,124,090.52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142,1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013,150.1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以2014 年末公司总股本40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9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157,93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准则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分配预案合法合规,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为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奇正大道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12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以现场形式在北京香山饭店会议室召开;

  2、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5人,实到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钰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会计报表已经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审字【2015】第1358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15】第1358号,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876,732.8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187,989,059.58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405,124,090.52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142,1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013,150.1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以2014 年末公司总股本40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89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157,93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合法合规,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为6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13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7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421.00万元,扣除证券发行费用3,300.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20.01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于2009年8月2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的账号为54001023636059008888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2009)验字第103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08年2月15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时,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与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所在地开设了5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结,项目专户已于2013年12月进行销户处理。2014年3月公司在甘肃银行兰州市皋兰路支行新开设银行账户,该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理财产品购买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分银行存款和银行理财陈述)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和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如下:

  1、以银行存款形式专户存储情况:

  ■

  2、以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存储情况: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15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奇正大道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

  6、出席对象:

  (1)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审议议案5、6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01室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01室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00101

  传真:010-6498732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7;投票简称:奇正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在投票当日,“奇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冯平、李阳

  联系电话:010-64972881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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