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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1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或“本公司”):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众合轨道: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网新机电: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网新集团: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密西西比水务:密西西比国际水务(中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 公司预计的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 ● 交易人回避事宜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回避表决。 ● 鉴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 年 4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回避表决。本议案须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5年年初至本公司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76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中融大厦101室 (2)法定代表人:赵建 (3)注册资本:337,026,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0300 (6)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65729121800 (7)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上述相关工程配套的电子、通信及自动控制产品及设备销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设计与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科技园规划咨询、开发运营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 (8)财务状况:网新集团实施“绿色智慧城市创新”战略,业务定位于科技服务和金融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新力量。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单位:人民币元)
(9)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日,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控制本公司39.73%的股份,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名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2)法定代表人:史烈 (3)注册资本:821,711,995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4年1月8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49946 (6)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65143002679 (7)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浙大网新2014年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单位:人民币 元)
(9)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20.65%的股份,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公司名称:密西西比国际水务(中国)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311室 (2)法定代表人:穆敏 (3)注册资本:760万元美元 (4)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400040120 (6)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00574396788 (7)经营范围:污水深处理和净化处理技术和装备研发;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污水深处理金和净化处理成套设备的批发(涉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财务状况:密西西比水务公司以污水深处理和净化处理为主业,主要从事相关设备的批发、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截至本公告日,密西西比国际水务(中国)有限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单位:人民币元)
(9)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公司高管兼任该公司董事,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6,721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大网新”)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互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要求浙大网新提供反担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2)法定代表人:史烈 (3)注册资本:821,711,995 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4年01月08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49946 (6)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8)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20.65%的股份,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浙大网新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104.32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9,880.9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5,291.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9,932.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6%。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浙大网新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为浙大网新提供担保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浙大网新 2014年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情况稳健,在浙江省各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信誉,同意与之建立担保关系。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 201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进出口”)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4号中融大厦901-13号 (2)法定代表人:叶效锋 (3)注册资本: 壹佰贰拾万元 (4)成立日期:2006年7月5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27079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众合进出口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该担保额度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我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使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104.32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9,880.9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5,291.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9,932.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6%。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众合进出口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为众合进出口提供担保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我司与地铁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因办理进口免税需要,众合进出口需为我司总承包的一些轨道交通项目的进口设备开具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鉴于该关税保函的开立直接影响到我司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与之建立担保关系。 同意提交 201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受让公司 原持有的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5% 股权并增持股权至55%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智利LED路灯替换市场相应计价模式以及市场机制发生积极变化,智利市场合同规模将得到有效放大,市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整体的项目前景向好,为积极开拓智利市场并将节能服务业务归口统一纳入众合投资管理,公司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受让公司原持有的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利公司”)45%股权并增持股权比例至55%,实现控股经营。 众合投资将根据对智利公司的评估结果,通过收购智利公司另一方股东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工程”)所持有的10%股权实现控股,在完成收购前,联合工程应继续履行原有议案联合工程应继续履行原有议案(此议案业经2012年11月8日召开的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所规定的相关义务(详见2012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给予本公司及众合投资在智利项目项下15%的承诺回报。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权交易概述 1、众合投资受让本公司原持有的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5%股权,股权受让金额按实际出资额(人民币约为2,752万元),以自有资金购买。 2、众合投资受让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受让金额以智利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由联合工程弥补智利公司的历史亏损,由众合投资与联合工程另行约定,以自有资金购买。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中融大厦701室 法人代表: 耿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52493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承包工程 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电子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实业投资。 股权结构: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杭州蓝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住所:圣地亚哥拉斯孔德斯,伊斯朵拉戈耶内切拉大街3250号8层 法人代表:吴晶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税号:76.139.135-6 经营范围:采购、转让、市场营销、分销、进口、出口、再出口智利或国外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还有一切应该与其他地区共享的技术、启示和技术发展。投资领域涉及所有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股权结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45%,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持股占55%。 财务状况:
四、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于正式签署后披露具体事宜。 五、本次股权受让并增持至55%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受让交易为了扩大智利公司的在LED业务上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未来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此次交易不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受让公司原持有的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5%股权并增持股权至55%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股权受让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继续向 节能服务业务提供不超过3亿元财务 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向参股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为持续推进墨西哥及智利等节能服务业务,特别是在项目贷款到位前,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项目投资与建设的阶段性资金需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继续向节能服务业务提供不超过3亿元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以自有资金继续向参股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公司”)和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利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即提供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延长1年。 该财务资助额度同时适用于墨西哥项目与智利项目,由墨西哥公司和智利公司共用,并在墨西哥公司和智利公司取得贷款资金后,逐步压缩或收回。具体说明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公司”)和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利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担保方式:由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联合”)为墨西哥公司和智利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含资金回报)提供其持有墨西哥公司和智利公司相应股权比例份额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资金支持方式和路径等由相关各方另行协商,并由相关各方按众合投资要求签署具体合同。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8 日 (2)注册号:ITM130708972 (3)注册资本:5 万比索 (4)住所:墨西哥莱昂市胡安阿隆索托雷斯大道#1494,A-1 (5)法定代表人:耿晖 (6)经营范围: 在墨西哥承接 LED 街灯替换项目 (7)财务状况: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2、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住所:圣地亚哥拉斯孔德斯,伊斯朵拉戈耶内切拉大街3250号8层 (3)法人代表:吴晶 (4)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5)税号:76.139.135-6 (6)经营范围:采购、转让、市场营销、分销、进口、出口、再出口智利或国外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还有一切应该与其他地区共享的技术、启示和技术发展。投资领域涉及所有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7)财务状况: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15年4月8日,公司向墨西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0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7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8%。除此以外,公司没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6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执行范围内的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6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是公司根据与网新联合在墨西哥和智利开展的基于LED街灯替换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展迅速,市场形势良好的业务需求,为持续加大对该营运业务的投资力度,并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满足阶段性的资金需求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墨西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权益的实现。 虽然另一股东-网新联合未按公司同等条件及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网新联合为墨西哥公司和智利公司履行前述还款义务(含资金回报)提供其持有的墨西哥公司和智利公司股权比例份额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时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回报不低于年利率【11】%,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墨西哥 LED 项目 ”和“智利LED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权益的实现;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资金回报年利率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因支持LED节能服务业务继续配置 担保资源为相关控股及参股公司 提供专项担保的议案公告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利公司”) 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根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LED项目的开展,同意为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公司”)、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利公司”)等提供2亿元共用担保额度。 现根据市场预期,公司LED项目节能服务业务发展目标大幅度提高,为满足智利市场迅速增长及墨西哥市场持续增长的需要,公司拟同意为墨西哥公司、智利公司不超过4.6亿元专项担保额度(覆盖前述2亿元担保额度),该专项担保额度纳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统一管理。 一、担保情况的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要求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8 日 (2)注册号:ITM130708972 (3)注册资本:5 万比索 (4)住所:墨西哥莱昂市胡安阿隆索托雷斯大道#1494,A-1 (5)法定代表人:耿晖 (6)经营范围: 在墨西哥承接 LED 街灯替换项目 (7)财务状况: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2、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住所:圣地亚哥拉斯孔德斯,伊斯朵拉戈耶内切拉大街3250号8层 (3)法人代表:吴晶 (4)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5)税号:76.139.135-6 (6)经营范围:采购、转让、市场营销、分销、进口、出口、再出口智利或国外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还有一切应该与其他地区共享的技术、启示和技术发展。投资领域涉及所有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7)财务状况: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智利公司、墨西哥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104.32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9,880.9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5,291.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9,932.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6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墨西哥及智利LED路灯替换业务经过前期多个项目的开展与执行,已经为节能服务业务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抓住当前业务发展的有利时机,扩大市场规模与份额,继续有序开展基于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的节能服务业务,在权衡两个项目建设期内资金实际需求状况,同时为有效节约公司担保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一致同意为智利公司、墨西哥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现根据市场预期,公司LED项目节能服务业务发展目标大幅度提高,为满足智利市场迅速增长及墨西哥市场持续增长的需要,同意与之建立担保关系。 同意提交 201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4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章遂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章遂平女士将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职工监事简历: 章遂平:女,生于1973年1月,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质量部经理,现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2014年9月3日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职工监事。 章遂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000,000-600,000)×30%=2,820,000股)(因职务调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张殷先生原持有的600,000股已于2014年7月回购注销)]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于锁定期满后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回购注销,公司应按照授予价格,将激励对象 2015年拟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 2015年4 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拟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 2,820,000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上午11: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胡征宇先生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编制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4年的经营成果和2013年的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且各项制度在日常经营治理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内部控制工作。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其他25名激励对象原持有的第二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4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股东及公司职代会推选,确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胡征宇、董丹青、章遂平,其中章遂平为公司职代会代表推选的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不再参加选举。另两名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征宇,男,生于1963年,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浙江大学团委副书记、书记;义乌市廿三里镇镇长、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浙江大学后勤集团总裁、浙江大学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浙江大学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胡征宇在公司股东单位——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丹青:女,生于1971年,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先后任职于浙江物资开发总公司、浙江省物产集团、浙江恒泰化轻有限公司、INTERPLEX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6月至2012年4月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 董丹青在公司股东单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监事简历 章遂平:女,生于1973年1月,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质量部经理,现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2014年9月3日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职工监事。 章遂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八、参加会议的全体监事,均列席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3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报告期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将在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 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 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纳” 浙大网新(香港)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香港)众合轨道” 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 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香港)” 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香港)”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8 日上午 09:30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 号双城国际 4 号楼 1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公司筹措资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公司 2015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14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审核各子公司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缺口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总额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 年 7 月 17 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19468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双城大厦 4 幢 14 楼 5、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6、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工程、交通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采购,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安装服务,经营进口业务(不含分销)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众合轨道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二)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1 年 8 月 30 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9914 3、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天目山路中融大厦 901-H 室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经营范围: 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等;货物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网新机电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2 年 9 月 12 日 2、注册号:330165742944246 3、注册资本:5,8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 38 号 5、法定代表人:姚志邦 6、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杭州海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四)浙大网新(香港)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22 日 2、注册号:1404079 3、注册资本:300 万美元 4、住所:Room 1116-19,Sun Hung Kai Centre,30 Harbour Road,Wan Chai,Hong Kong 5、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一般贸易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网新(香港)众合轨道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五)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9月17日 2、注册号:330108000006046 3、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77号萧宏大厦24楼A、B、C座 5、法定代表人:楼洪海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安装、调试:水处理工程(凭资质经营);销售:环保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凭资质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组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截至公告日,海拓环境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海拓环境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六)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 2、注册号:2017365 3、注册资本:10万美元 4、住所:RMS 1116-19 SUN HUNG KAI CTR 30 HARBOUR RD WAN CHAI HONG KONG 5、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对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转让,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8、财务状况: :人民币 元)
(七)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5年4月9日 2、注册号:961961 3、注册资本:280万美元 4、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 30号新鸿基中心 1116-1119室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机电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其他高新技术的开发,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104.32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9,880.9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5,291.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9,932.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6%。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经调研认为众合轨道、网新机电、杭州海纳、网新(香港)众合轨道、海拓环境、众合投资(香港)、网新机电(香港)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七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2015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5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独立意见登载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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