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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程凡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黄建军、吴佑发和邹富兴先生,拟任总经理林峰先生、财务总监周定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程凡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程凡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曹小秋先生、杨慧女士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036号公告。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程凡贵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3、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林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程凡贵先生提名,聘任林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林印孙先生与林峰先生系父子关系,故本议案关联董事林印孙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曹小秋先生、杨慧女士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036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程凡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为使公司治理结构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程凡贵先生书面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程凡贵先生将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工作重心将更多地转移至公司重大决策及战略制定方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程凡贵先生的请辞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程凡贵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程凡贵先生、林峰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林峰先生简历 林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2008年12月至2011年6月历任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集团副总裁; 2011年6月至2015年3月,历任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养殖建设事业部副总经理、饲料事业部总经理。 林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林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印孙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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